晚餐还挺丰厚,大姑姑此次过来,带来了很多禹城的特产。此中就一种食品,叫做糯米团子,是用糯米做的,中间包的胡萝卜跟肉,另有辣椒和榨菜。
晚安哈,我写好了再传。
苏慧丽则为陆瑟解释:“她之前不吃这个,是怕胖,毕竟要跳舞嘛。”苏慧丽朝陆瑟慈爱一笑,对她说:“吃一点吧,没事。”
也是那场车祸,让人重视到了孤儿院的存在。胡修炀醒来,就碰到盛老爷子来领养孩子,盛老爷子一眼就挑中了他。
刚才听到盛天娇说她吃东西喜好把好吃的留到最后,胡修炀不免产生了一种她或许就是陆瑟的错觉。但胡修炀又感觉这不成能。
今晚应当会写完大结局,只是会很晚,建议大师明早来看。
大姑姑见胡修炀上楼去,就跟盛老爷子说:“爸,修炀还是如许外向寡言,可如何办才好。他也不小了,至今也没见他谈过爱情。”
盛修炀嗯了一声。
陆瑟在低头吃东西,并没有重视到盛修炀的反应。
胡修炀看不下去了,就问她有没有甚么想吃的食品。陆瑟想了想,俄然从床上爬起来,拽着他的胳膊撒娇,说要吃糯米团子。
他耳旁,俄然响起盛天娇遗憾的声音:“哎,是豆腐干肉丁团子。”
重生后,胡修炀成了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他被盛老爷子送到外洋去读书,一小我在异国他乡,统统重来。
他没那么好运,不成能还会碰到陆瑟。他上一世做错了好事,这辈子,是不成能获得幸运的。
奇特的是,小叔竟然也夹了一个糯米团子。
用筷子将糯米团子分红两瓣,胡修炀发明他这个糯米团子内里包的是榨菜胡萝卜和肉丁,这是陆瑟最喜好吃的口味。
陆瑟要甚么,胡修炀一贯是有求必应。
“不喜好么?”段佳佳问。
糯米团子在禹城是很常见的街边小食,胡家家庭好,是不碰这些食品的。胡修炀第一次吃这个,是因为陆瑟喜好。
陆瑟说:“我风俗把最好吃的,留在最后。”之前家里穷,每次坐了好吃的,她和哥都会先吃别的,最后吃那盘好吃的。
陆瑟最爱吃这个,煎着吃,蒸着吃味道都很好。
胡修炀让管家去买了三个糯米团子,陆瑟一口气吃了两个,胡修炀吃了一个。味道,说不上有多好吃,但因为陆瑟喜好,胡修炀也能忍耐。
仿佛风一吹,她就能扶摇直上九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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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瑟点头,“我喜好吃胡萝卜榨菜肉丁团子。”
陆瑟暗道糟糕。
那一场车祸,让孤儿院当场落空了7个小朋友。而盛修炀也重伤昏倒不醒,他在病院被抢救返来,只是再醒来时,他就不是盛修炀,而是胡修炀了。
“菜碟给我。”小叔说。
闻声外公和妈妈的说话,段佳佳拉住陆瑟的手臂,跟她吐槽:“小娘舅那副冰块脸,必定是找不到媳妇的。”
听到这话,盛修炀又昂首盯着陆瑟看,眼神里装满了切磋和疑虑之色。
陆瑟听到盛老爷子这番话,内心偷偷地为他竖起大拇指。
盛老爷子指着大姑姑的脑袋,恨铁不成钢地说:“亏你还是搞艺术的,现在的人,活得舒畅安闲随性就好。干甚么必必要结婚,他一小我也过得很舒畅。既然缘分不到,又何必焦心。”
盛修炀嗯了一声,就低头斯文文雅地吃了起来。
陆瑟夹开糯米团子,特别抉剔,她先吃胡萝卜,再吃榨菜,然后才吃肉丁。重视到她的吃法,大姑姑就笑话她:“吃个团子还分三步调呢?”
闻言,盛爸爸便奇特地说道:“你之前不是最讨厌吃糯米的嘛。”
“他还能吃了我?”因为胡修炀的启事,陆瑟是一点也不怕盛修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