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书房写了张纸条,然后把抱着媳妇睡的正香的小七给摇醒,给她送信去。
冬梅这才瞧见安容手腕上有只手镯,绳线编织,有小小玉花镶嵌在内里,还缀着铃铛,确切极美。
是方才暗卫送来的祛疤良药。
信上写:木镯一事一言难尽,但确切乃祖上之物。
昨晚她蹑手蹑脚的上来,见到女人对着胳膊发怒,抓狂,芍药在一旁劝她,她昨儿也重视到,女人一向捏着袖子,仿佛手腕上有甚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似地?
再次的复书尽是肝火:你给我解释一下,你家的传家宝木镯如何会掉到我的院子里,被我的丫环捡到,戴到小七脖子上,最后又到了你的手里?
他伸手拿起银挑,正巧这时,一只乌黑的鸽子飞出去,站在他的手背上,扑腾着翅膀。
膏药晶莹碧透,像是一块碧玉,鼻尖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莲花香。
安容低头看着木镯,那坑坑洼洼的,额头就皱了起来,本身都嫌弃,外人瞧见了还不得笑话死本身啊?
芍药本性悲观,只要不是小巧苑出事,她都乐得瞧热烈,不会跟安容一样会为侯府着想很多,毕竟那不是她分内的事,她就是想也是白瞎。
安容嘴角直抽,没错了,她手腕上的木镯就是小七脖子上的那只。
萧湛对着纸条看半天,也没懂“友尽”二字是甚么意义。
萧湛复书:会将归龙山掘地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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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翻开抽屉,拿出一个胭脂盒,悄悄翻开。
冬梅神采有些差,女人越来越讨厌她了,白日里要芍药服侍,早晨还要她服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