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我们让人美歌甜的洛蜜斯为大师演唱一首,如何?”
现场想起了狂蜂乱蝶的呼喊声,他们本日是来看李宗华的,没想到这糟老头子竟然给他们来了一个不测的欣喜。
现在的洛熙熙是偶像兼气力派,她明显能够靠颜值用饭的,却恰好要靠音乐才调。
叶秋天然也发明了本身这个“曾经”的未婚妻,本来淡然的脸也眉头一皱。
无情一定真豪杰,固然洛熙熙已经不再值得他眷恋,但曾经的夸姣终归是忘不掉的,想要真正的做到心如止水底子不成能。
如此倾国倾城的女孩,哪怕她不唱歌,只需求站在那边,就能吸引一大群的男人跪倒在他的石榴裙下。
叶秋也是一脸无语的看着老友李宗华,都说这故乡伙脾气古怪,跟金庸武侠小说里周伯通似的,公然如此,先容一个特别来宾都得搞些噱头,五十几岁人了,还童心未泯。
现在他能够主动的提携本身,这让洛熙熙非常的冲动,本日李宗华给她这么大的一个舞台,如果能够很好的归纳天后的《传奇》的话,明天的她,很有能够就一炮而红・・・・・・
那精美的五官更是没的说,如水的眸子披收回冷冽的寒光,如洋娃娃般的长睫毛微微翘起,小巧气质的俏鼻,两片薄薄的唇在五彩斑斓灯光的晖映下如同水晶般。
本来的演唱会现场,叶秋和陆可儿两个小家伙俄然多愁善感,你侬我侬起来了。
她脸上挂着令统统男人都为止猖獗,天哪,洛熙熙的确就是宅男女神,好多男人纷繁拿起手中的荧光棒,像打了镇静剂的疯牛,要不是身边有拿着电棍的保安的话,他们早就冲上去一亲芳泽了。
本来上面的观众非常的喧华,但在女孩出场的一刹时,统统人都屏住了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纷杂的演唱会现场几万人,俄然沉寂无声,落针可闻。
叶秋俄然呢喃了一声,眼神当中的庞大底子无言诉说。
“洛熙熙,洛熙熙,我爱你,嫁给我!”
能让李宗华都赞不断口的女孩,如何没有音乐才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