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屁!没有人类能在我部下走过五个回合!”
并且因为狂兵士信奉的是战神,在他们眼中没有甚么事理可讲。如果有的话,那也是拳头大的人讲的都是事理。固然说人类兵士当中也会有一些兵痞不平管束的,但是像狂兵士这类还不能管一管他他就狂化的兵种,也是让各雄师队军官烦恼的一个首要费事。
“轰”的一声巨响,木制的门被人重重的推开了。几个两米高的大块头吵吵嚷嚷的走了出去。
“康纳!重视你的形象!元帅在这呢!”原布达佩斯城守诺达克斯伯爵站起来痛斥这几小我。
“伯爵中间,我曾听闻布达佩斯有一支号称战无不堪的小队,人数独一百人却百战百胜无人能挡,是否有这么一回事?”希伯莱眯着眼睛盯着诺达克斯看着,同为伯爵的诺达克斯脑筋却不如他,不明白究竟是甚么意义,也只能是麻痹的点了点头。
“元帅中间客气了,他们因为满是狂兵士,以是战役力的确比较强一些。”
本来,这几小我是大陆大家数非常罕见的狂兵士族。这个种族的人数希少,全部大陆也才不到十万人。但是狂兵士就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他们是天生的兵士,不管是冒险者还是军队军官都非常喜好这个兵种。但是一样的,有好处天然也会有其需求承担的痛苦。
不过有长处天然也会出缺点,哭狂化后的狂兵士粉碎力惊人,以祭出本身灵魂为代价的狂化会使得他们在疆场上不分敌我无不同进犯。这使得狂兵士在正规疆场上的职位不高,因为他们就像个定时炸弹,如果利用不好将会对本身阵营建成没法设想的粉碎。
“妈的,又被偷袭了。迟早有一天落在我手里我非弄死他们不成!”希伯莱放稳了茶杯,等着在内里大吼大呼的人出去。
也就只要狂兵士小队才气在遭受战中获得不菲的战绩。在比来的几次战役中,狂兵士小队每次面对两倍以上的仇敌伏击竟然反击杀了数百外族兵士。这比起其他兵种的步队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