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兵士为便利挥动战锤和战斧,利用的盔甲都是非常粗陋的皮甲,乃至很多处所都是没有铠甲的,直接暴露着皮肤战役,对他们来讲穿铠甲是为了不让本身显得过于透露。
这个种族的人的战役力非常惊人,天生力大无穷的他们最喜好利用的兵器是双手斧和双手锤,因为他们嫌普通的兵器太轻了用着不敷顺手。重达一百多斤的双手斧和双手锤在他们手里就跟没有重量似的。
“康纳!重视你的形象!元帅在这呢!”原布达佩斯城守诺达克斯伯爵站起来痛斥这几小我。
“伯爵中间,我曾听闻布达佩斯有一支号称战无不堪的小队,人数独一百人却百战百胜无人能挡,是否有这么一回事?”希伯莱眯着眼睛盯着诺达克斯看着,同为伯爵的诺达克斯脑筋却不如他,不明白究竟是甚么意义,也只能是麻痹的点了点头。
但是狂兵士天不怕地不怕,又如何会在乎他一个帝国伯爵的话。狂兵士将头一扭,底子不睬睬他。
就像面前的这几个狂兵士,底子不把在坐的几位帝国初级军官看在眼里,要不是因为还得等着他们发人为,以狂兵士的脾气早就掀桌子了。不过这也难怪他们会如此暴躁,在之前的几个月里,不管是康纳为首的狂兵士小队还是帝国其他的步队,只要一落单就会被不知那边冒出来的外族兵士给伏击了。
也就只要狂兵士小队才气在遭受战中获得不菲的战绩。在比来的几次战役中,狂兵士小队每次面对两倍以上的仇敌伏击竟然反击杀了数百外族兵士。这比起其他兵种的步队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
但是好景不长,自从偷袭狂兵士小队失利以后,外族兵士调剂了作战体例。厥后呈现在狂兵士小队面前的,清一色都是外族轻马队。狂兵士的坐骑满是强力的长途冲刺型坐骑,碰到重马队都不带怕的。但是他们碰到的是以弓箭为主的外族轻马队。
“但是耳听为虚,目睹为实,我感觉狂兵士的才气应当也就普通偏上罢了。”
诺达克斯刚要发作,被希伯莱一把拉住了。希伯莱被骂了以后不但没有活力,反而脸上暴露了笑意。
说罢,希伯莱的手指了指坐在中间一脸苦笑的柯西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