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铮悠哉悠哉的在路上闲逛,不一会儿便来到叶宇的家中。走进院里,见叶宇正坐在石桌旁。因而从鼻子里收回一声冷哼:“叶宇,赔罪宴置备好了吗?”
“公子爷,小的返来了!”此人恰是陆铮的书童陆三。
潘之所看着陆铮拜别的背影,脸上暴露一丝无法。随后唤来一名侍从,轻声低语了几句便也下楼单独拜别。
陆铮连退三步神采极其丢脸,现在的他气的青筋直冒,吃惊与气愤订交叉让他无言以对。
陆铮听完潘之所的话,不由讽刺的大笑起来,接着又道:“有些人天生就是贱民,正如婢女、仆人一样。天生有贵贱,又岂能怨得了别人?”
“这个倒是破钞叶某些许工夫……”说着叶宇指向此中一碗道:“这是浮萍韭菜汤,乃是水里游物,名为平(萍)步青云!陆公子,你看如何?”
“潘兄,究竟如此!”
“哼!那本公子倒要洗耳恭听!”陆铮背负双手,死死的盯着叶宇,他倒要看看这叶宇能玩出甚么花腔。
这时叶宇悄悄地拍了鼓掌,随后秋兰的身影便呈现在世人面前。只见秋兰手里端着盛满菜的陶制碗,来回游走于厨房与石桌之间。不一会儿工夫,本就不大的石桌上,已经摆满了菜碗。
陆铮眉头舒展,沉声问道:“你为何发笑?”
陆三微微躬身,当真回道:“小的已经查清,那叶宇原是本州来安府叶家后辈,只因父母双亡被其叔父夺去家业,现在双腿已残居住于此,贫苦得志由那婢女浣衣度日生存。传闻这叶宇并非叶家后辈,故此才被逐出了叶家……”
“陆三,少爷我说得对不对?”潘之所刚要说话,陆铮却予以打断,将话题抛给了陆三。
本来醉春楼克日买进一名才貌俱佳的女子,此女子名唤柳芊羽,入驻醉春楼三日,便已经独占花魁之名。一时之间大族后辈与风骚才子,无不传闻而来但愿一睹才子风韵。
突如其来的问话,让陆三有些措手不及。随后略显难堪的陆三,奉承的笑道:“公子爷说的是,小的天生命贱,能跟从公子爷,是小的平生幸运!”
陆铮这一次是骑马而来,是想在返来之时载着秋兰而归。不得不说陆铮是风月当中妙手,这骑马虽是一件难受的事情,但是这此中也有另一番妙趣。
正在潘之所深思之际,楼梯口传来短促的脚步声,紧接着一个青衣小厮呈现在二人面前。
潘之所固然与陆铮曾是同窗,但行事气势却非常差异。烟花柳巷之事,被潘之所一贯视为鄙夷之列。
叶宇悄悄地掸了一下衣袖上灰尘,随后开口笑着道:“陆公子来得恰是时候,酒菜已经备妥!”
但随后却规复了安静,饮下杯中对劲道:“也好,既然那小子主动认输,倒是省了我很多心机!可曾查清那小子的背景与来源?”
陆铮被叶宇这句话完整激愤,石桌上满是普浅显通的家常素菜,与他要求的山珍海味可谓天壤之别。
“你!……”
陆三现在也是一头雾水,一副委曲的模样不知该如何答复,
“恰是!有何不当?”
“笑你有眼无珠!”
留仙酒楼位于城中永安街繁华地段,时至正中午分更是客似云集。楼下虽是熙熙攘攘喧哗不止,而楼上倒是极具高雅格外温馨。
“这……”
陆铮悄悄的嗯了一声,随后问道:“有何动静?”
陆铮的话还未说完,叶宇便挥手予以打断。随后伸手指向此中一盘韭菜道:“这是麻雀炒韭菜,乃是天上飞禽,名为申明鹊(雀)起!如何?”
潘之所闻言初是一怔,接着放下酒杯堕入了长久的沉默。一贯自大才高的潘之所,倒是被陆铮的一席话说的有了意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