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一将功成万骨枯,直到此时现在,罗昭云仿佛体味到它的深意。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包涵,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再来——”那沽利手中长戟守势复兴,比刚才只强不弱,长臂一翻,戟锋回挑,借助高度上风向下猛刺向罗昭云。
当夜色完整黑下来的时候,隋军步兵方阵已经体力透支,呈现要崩溃的征象,杨素把中军万人也派了上去抵挡,做最后的鏖战了。
这名武将是突厥的一名多数尉,名叫那沽利,身材威猛,天生神力,这一戟倒是他武技精华地点,本觉得一戟就能砍伤那名青年,没想到两人都没占到便宜。
“跟从本将军杀归去!”
刀光纵横,血光喷洒,倒下的尸身一片又一片,不过疆场敏捷被火线将士弥补冲刷,底子没有任何空位。
“找死!”一名突厥武将,手持长戟,坐在马背上,看到罗昭云的英勇,策骑冲过来,挥臂一抡,大戟威猛地斩向了罗昭云,气势雄浑,不愧为突厥军的一员虎将。
罗昭云大吼着,身先士卒,带兵围杀冲出去的铁马队,长枪连刺,凌厉非常,招数精美又狠辣,这些平常的突厥骑士底子没法抵挡。
与此同时,雄师团体已经撤到了营盘四周,不过隋军并没有回营,而是从侧面退走,大营直接舍弃了。
不过,当数千马队连续杀入虎帐地的时候,却没有发明营地内的隋军,冲撞一番,正在发楞的时候,大营俄然起火,把这数千马队都困烧在此中了。
罗昭云挑枪一拨,尽力格挡,接下来只听“锵”的一声颤响,那虎将的臂力过人,罗昭云则有内劲在身,但是都震得相互手臂发麻,暗自顾忌起来。
大隋骑军已经一层层围住突厥马队,让其难以脱身,两边的铁骑打击厮杀,如两股大水,在草地狂涌,大地动颤。
罗昭云抖起了枪花,避重就轻,枪术一展,杀势雄浑萧洒,凌厉无匹,边战边退,固然闪避但并不仓惶,引着那沽利策骑一步步紧逼,如泰山压顶地逼近、压抑。
本来,营地辎重军马,早就在雄师一出动的时候,中午过后就撤走了,在营地还留下了很多柴草、燃油脂等,以及一些标兵等候,见突厥骑军冲出去,扑灭了火,然后逃脱了。
大火熊熊燃烧,吞噬了数千的突厥马队,现在到了傍晚,夜幕一点点拉开,数里连营都是火舌,火光冲天!
“好!”四周很多隋军将士见到了,都大声呼喊,士气大振。
噗嗤!
俄然间,罗昭云一个突然旋身,使出了罗家枪的杀手锏——回马枪!
战役到底意味着甚么?只为某些政治上目标,捐躯太多人的生命,最后获得的好处,又有多少人能分享获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