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乃百兵之王,更是龙技,借助腰力,比刀、斧、锤等兵器,更省力,更有冲刺性,并且越练技术越高超,战役力耐久。
他策马提枪,冲杀了畴昔,纥单贵手持长刀,带兵迎战。
他还幼年,当张狂凌厉,不能丧失心中的那股拼劲,不然,一向待在火线坐镇,他会落空争锋的血气,没有了冲劲!
何况,此次如果他还不能杀了罗成,他再一次得胜,真的无言以对火线的诸将军了。
罗昭云使枪,他身边三百骑卫队也都是清一色的长枪,这类长达一丈多的红缨枪以白蜡杆为体,积竹积竹为柲,再密密缠以多层丝麻,层层髹以上等耗漆以胶合紧固。最后通体漆成玄色,枪杆刚柔相济,坚固非常,平常刀斧难伤,可受大力而不折,坚固比之用钢铁打造的枪杆毫不减色,并且比较简便。
罗昭云虎头湛金枪在手,锋锐非常,虎口吞刃,展开了精美枪技和一身本领,不敷二十回合,就将纥单贵刺于马下了。
罗昭云一枪刺出,如蛇吐芯,狠辣非常,平枪最难防!
“杀!杀杀——”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