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划一有二义:
其次,须菩提!人不分贤愚圣凡,其真如菩提绝对划一的,没有高低的别离,以是才名为无上正等正觉。只要众生不固执于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的妄图别拜别修持统统善法,那么便可悟得无上正等正觉。
「复次,须菩提!是法划一*,无有高低,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统统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讲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译文】
淨心积德分第二十三*
(一)法相缘起划一:比如说,此法生起,必以彼法为助缘;此法为主,彼法为伴,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若彼法生起,则又有另一个法为伴,如此主伴人缘,重重无尽,互为主伴,如此看来,岂不平等?
善法:
(二)法性遍及划一,即指二空般若智所显出的真照实相,法尔天然,遍及划一。在佛不增,在众生不减,本来就没有高低胜劣之相,由此更显出法法划一的实义。
指符合于「善」的统统事理,即指五戒、十善、三学、六度。五戒、十善为人间的的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人间的善法,二者虽有深浅之差别,而皆为顺理益世之法,故称为善法。
*申明统统法性本来划一,无有高低,故一一法皆不成别离固执。以此划一清淨心,不着人、我、众生、寿者四相,而修统统善法,便契真如法性,照见本来脸孔,而得无上正等正觉。
【原文】
须菩提!所谓的善法,也不过是人缘和合的假象,怎能执为实有?修统统善法,不成着相,善法之名,不过是随顺世俗事相而言。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