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洛海只能感慨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当代人退化了大脑退化了四肢,而这些部落人却退化了四肢没有了大脑。是的,这些人真的很笨,并不是说他们都是傻子,而是他们做事从不颠末大脑,哪怕就是那些强大的部落兵士也是如此,拿凡人的话来讲就是‘很傻很天真’。
颠末这几天的打仗,洛海晓得了,这个部落叫做‘斧部落’,住在歪脖子树上的阿谁老头是斧部落的巫,而之前阿谁单手甩起五百斤野猪的年青人叫‘虎爪’,是首级的儿子,外号‘野猪男’,当然这个外号是洛海取的。
斧部落背靠一座大山,名叫‘斧山’,并不是因为这座山的形状像一把斧头,而是山的后背是一道平整的绝壁,传说是大力神手持巨斧劈出来的,而斧部落信奉的神灵就是这位手持巨斧的大力神。
“别死掉。”老头点了点头说道。
“贝爷说了,有河的处所就有食品,要想找到食品就得先找到一条河道。”
洛海设法很简朴,如果部落没了食品,他就必须本身去找吃的,这条河非去不成,并且这也是他今后分开部落回到文明社会的首要路子,只要顺着河道走,他便能够找到文明时候的都会。
也就是说,部落里二十几人却要赡养一百五十多人,这对于只靠打猎来保持糊口的部落人来讲确切艰巨,管你力量再大,找不到猎物也是白搭,女人们也会停止汇集,但是汇集得来的那点食品几近微乎其微,并且还不经饿,这如果放在当代社会,具有杂交水稻这等神物,别说一百五十人,就是一千五百人也管饱。
两人大抵又进步了半个多小时,面前的河道越来越宽,洛海晓得他们离支流河道已经不远了。
洛海很快清算出本身的思惟,开端揣摩本身的打算,他大略的数了数,部落里一共一百五十多人,成年男人三十人摆布,成年女子五十人摆布,之以是差异会这么大是因为打猎中有很大一部分红年男人灭亡,而这三十几个成年男人中能够打猎的还要撤除几个残疾人,以是能够打猎的只要不到三十人,白叟有二十几人,剩下的都是些孩子,当然现在还要加上洛海本身,因为在明天,他扳手腕竟然输给了一个看起来十一二岁的小孩子。
如果部落人说的是真的的话,这首级绝对具有十万斤之力,这那里还是人,这的确就是人形起重机!
独一一个聪明人就是他们的巫了,这也是部落里独一一个还能和洛海普通对话的人,其别人都是一问三不知,你一问他题目,他就扣脑袋,然后扣半天,‘嗯’一声完了,好几次洛海都有种吐血的打动。
他想要分开这里能够还需求很长一段时候,起码他必须跟着部落人学会田野保存,而这些部落人各个都是贝爷级别的人物,田野保存对他们来讲是与生俱来的。
斧部落有说话,也有笔墨,但除了他们的巫以外,很多人连本身的名字都不会写,部落的文明和汗青大多数时候都是每一代人丁口相传,他们会将兽皮做成皮裙,会用干草体例草席和绳索,用木棍和泥土异化搭建屋子,用树叶做屋顶,将野兽的骨头磨成骨器,将石头磨成石器,感受就像记录片里看到的原始社会。
“看来明天我也得和部落人一起挨饿了,我得想想体例了。”洛海摸着下巴想到。
“恩,晓得了。”洛海应道。
“谨慎,过了这道土坡就算出了部落的安然范围,很有能够会碰到猛兽。”老者对洛海说道。
“那你派小我带我去找那条河吧。”洛海对着老头说道,“我还是决定去看看。”
带着洛海前去河道的是一名白叟,河道就在斧山的山脚下,而部落的用水就是依托这一条河道的支流,而顺着支流便能够找到支流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