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玉儿献宝的拎起两只兔子,“看我抓到两只兔子。”
文玉儿喜滋滋的收起电棍,拎起兔子往小溪边走去,走了两步又折了返来,摸摸追风混得看不出色彩的外相,“瞧你脏的,一起洗洗去吧。
“高临!”
果断不能转头!
目光悄悄扫了眼世人,瞧着妇人们一脸的饶有兴趣,忍不住心火直冒,她如何就没有一个,为她出头的姐妹呢?
左手抓住肩膀的狼爪,右手扬起匕首,一个矮身敏捷向身后的恶狼刺去。
等你转头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上你的喉咙。
不过她也不敢走的太远,皇家猎场,这林子凶悍的植物多着呢。
丽妃盯着等候答复的天子,不但思疑是不是这俩人早就筹议好的,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就是为了把她拦下?
文姝儿也反应过来,“既如此,不如丽妃也别去了吧,林子里猛兽太多,细心伤了你。”
如何办?
天子一声令下,壮观的搜索大队向着围猎场开进。
文玉儿不会骑马打猎,不过她有本身的奥妙兵器,那根兑换的电棍。
给两只兔子放完血,稍稍等了半晌,猜想着兔子该死透了,文玉儿又拎起兔子筹办开膛剥皮,这时一只爪子搭在了她的肩头。
“你在干甚么?”
从速挪后一步,再挪一步,抑开端靠在了门框上,暖和的阳光透过叶与叶之间的裂缝,照在她的脸上,让文玉儿的双眼一时不适,不由的眯了眯眼。
站在远处的溪竹和墨菊,见机的走回营帐,本来还筹算跟在前面偷偷去的,现在,宸妃娘娘和丽妃娘娘,都被驳了归去,她们俩还是不要跟着添乱了。
就在她思付的一个呼吸之间,右手皓腕被人抓住,匕首也被夺了去。
咦,等等!
丽妃这会儿才发明,本身挖了个坑,把本身给埋了。
有狼!
她文玉儿不是素食主义者,不会矫情的说‘不能伤害小植物’,但活砍熊掌、活熬甲鱼,这类残暴的事情也是不会做的。
这如果掉下去,不死也得残了。
高临委曲的瘪了瘪嘴,是你本身太投入了好么?
高临一边清理着兔子,一边不时的瞧两眼帮追风洗濯的“宋玉”。
俄然,他神采一变,丢动手里措置了一半的兔子,缓慢的掠了畴昔。
文玉儿的心脏猛的一缩,宿世就听有经历的猎人说过,狼最喜好把爪子搭在人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