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灵的反叛 > 第104章 百鸟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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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幸存者大放悲声。

合法有人筹办开口的时候,一其中年男人的声声响起:“我们只剩一种挑选,就是成为恩公时蓝*苍的家臣,跟着他一起走。”

这小我恰是沙隆巴斯。他一边说,一边举起了一个猪头——精确地说,是一个匹格的头。

鸟类实在是一种很咶噪的植物,有事必吵,无事也吵,没个温馨的时侯。但此时现在,百鸟跪伏,没有半点声气。

俄然,他脑海中划过一道闪电。这不是快递,而是飞鹰传书!

想了一会儿,苍时蓝还是翻开竹筒,拿出那封关于他的密令,然后再盖上竹筒,把竹筒原样绑回金翅大雕的腿上。

金翅大雕急退一步,厉声号令了几句。

很快从第二家冲出了一只刀羽狂鹅,冲着苍小凤嘎嘎大呼。

也不知说了些甚么,就见这些禽类一哄而散,冲向村落里的各家各户。

金翅大雕敢怒不敢言,退回行列中。

那只金翅大雕脚步盘跚地走来。

幸存大多是小孩子,有48个小男孩,22个小女孩。大人也很多,有5个成年男人,14个成年女子,此中包含5个妊妇。

“这是我砍下的一个强盗的头颅。我熟谙这小我,他名叫奥斯路,是《匹格大典》编撰所的侍卫长,就是他护送我回瑞文村的……”

见金翅大雕走来,苍时蓝伸手去拿绑在它脚上的竹筒。

最搞笑的一次,历经五年,他终究找齐上、下两册,拼集成一套完整的书。但当他读书时却发明故事衔接不上,当时还觉得是作者程度有限,几年后,他才晓得这套书共有三册——上、中、下。

苍时蓝没猜错,这两封信都是给长春城城主的。

幸存者开端群情纷繁。毕竟是故乡难离,固然这里已经被强盗祸害得不成模样,但他们仍然舍不得分开这里。

拧开筒盖,苍时蓝从内里倒出两封密信。

苍时蓝摘下竹筒,发明竹筒上并没有铅封或蜡封。飞鹰卫大抵没有想到,竟然有人能从威猛的金翅大雕身上获得密信吧。

这头老鹰前去的方向应当是长春城,那竹筒内里的谍报会不会和他有关呢?

老村长出面,摆究竟,说事理,拿出版记,指着上面“毫不究查献书者的统统任务”的黑纸白字苦劝,仍然不能打动沙隆巴斯。

沙隆巴斯家道贫寒,从不舍得上圣言书店采办新书,都是在犄角旮旯买半价乃至是一折的古旧图书。偶然买到一本上册,需求等上几年或十几年才气可巧买到下册,凑成一套完整的书。

苍小凤对劲地说道:“我不是撞得头晕吗?我想光我一小我头晕如何行?要晕就大师一起晕,以是我号令这些鸟挨家挨户地寻觅密室,大家都咀嚼一下晕头的滋味。”

有了众鸟的帮手,寻觅密室的速率快了很多,只花了一两个小时,就把村落里统统幸存者都找了出来。

沙隆巴斯晓得此过后,固然叹服天子对文明文籍的庇护,但却并不筹算把藏书交给国度。因为他爱书成癖,不肯与本身从小汇集来的书分离。

老鹰是天空的王者,飞翔远比步行舒畅,但在百鸟之王的面前,它不敢升空。

“宅急送,莫非这就是异界的快递?”苍时蓝有些好笑地嘀咕道。

藏书的辛苦不必细表。沙隆巴斯如何舍得把半辈子的保藏捐给国度呢?再说,他另有一个隐忧,匹格帝国流行笔墨狱,万一藏书里有个把犯禁的字,献书不就成了找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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