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菲尔德闻言,看向觉哥道:“现园地毯上的陈迹,另有死者脖子上的抓伤,都左证了这些反应。”
“丹尼斯遇害前,就像如许,坐在沙发椅上抽着烟。”封不觉开端讲解道,“而凶手,与他共处一室。”他走了几步,来到了邓普迪的侧火线,“房间的这一侧,全数都处于丹尼斯的视野盲区。这边有一个壁橱、一张桌子、一个柜子,和通往浴室的门。”
他又举例道,“比如说。您正坐在一家常常帮衬的餐厅顶用餐,俄然,有一名办事员、或是一名主顾从您身边仓促走过,这时候,您的大脑会不会提示道:‘要谨慎,这家伙能够会从衣袖里取出一把刀,回身插爆你的头。’
封不觉刚才已经在征得屋主同意的环境下,去杂物室里弄了个近似凶器的物件――一根断了的琴弦,现在他将其拿出来,走到房间中间,转头对两名警察道,“既然前提充分,且不会粉碎到真正的现场,不如我们先来重现一下犯法颠末吧。”
“嗯。”封不觉接道,“还不止如此……”他顿了一下,“凡是来讲,要勒死一个二百磅重的丁壮男人,行动务需求快速、有力。不过,本案的凶手利用的是钢线一类的凶器,这是勒颈杀人最好的东西,不但易于埋没,并且对行凶者的力量要求不高。就算是女人、或未成年人,都能够用这玩意儿干掉一名壮汉,职业杀手也常会选用这类体例杀人。”
封不觉举起右手,用食指悄悄点了点本身的太阳穴,“我们的大脑,没法承担那种长时候不间断的、歇斯底里般的鉴戒任务。以是,只要思惟上认定本身所处的环境是安然的,人就会卸下‘不需求的防备’。”他顿了一下,“再来看面前这件案子……丹尼斯被害时,是身处父亲居住的山间别墅客房里,还是和一个熟谙的人共处一室。他在思惟上,当然不会警戒着‘对方有能够俄然拿出一根钢线把我勒死’,可他千万没想到……”
邓普迪跟身边的下属互换了一下眼神,获得对方应允后,他便超前走了半步并回道,“乐意效力,先生。”
斯科菲尔德天然是满怀等候的,他想亲眼看看这位名侦察要如何破解面前的迷局。
“另有呢?”封不觉表示邓普迪警官接着说。
“邓普迪警官,你的体型和被害人比较靠近,就由你来扮演一下死者吧。”封不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