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九凤朝歌:世子妃常野 > 第四十一章:【番外一】柳明义
我看到于万千杀机中立于马车之上女子,果断的眼神,清澈的眸光,沉着的神情,泰然自如,机灵聪敏。
我找遍了家里各个处所,还回了我们曾经住的处所。
“那少年郎是谁,如何看着这么眼熟?”在河边翩翩起舞的少女们俄然停下来往我这边看来。
我第一次分开家,是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走出乡城,才晓得内里的天下有多大,我去了帝都,四周驰驱,但愿投入一个真正的伯乐那边。
而我爹娘,作为乡城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有了我这么个儿子,也是每天笑的合不拢嘴,只恨不得日日将我带出去,让别人夸奖,恋慕。
能够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健忘蓝蝶,健忘乡城前半生的影象……
我有些无法,内心却舒坦了很多,还是乡城的人好,天真纯粹,没有内里天下那么多的民气险恶。
我成为了摄政王的一个小小暗探,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与一群匪贼劫杀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
母亲的话没有说完,就放手而去,或许冥冥当中,老天感觉我愧对蓝蝶,再不想让我有机遇伤害她,才没让母亲说出最后一句话。
我看到她与燕洄一起走来的爱情,如我当月朔样,带着最朴拙的心与热忱,我将随她一起,有过这炙热的戈壁,无尽的草原,完成她心中所想,亦完成他的嘱托……
在帝都去往乡城的路上,我反对了那辆马车,第一次做了与我赋性不符的事情。
“嘿,那人真傻,笑得像个傻子。”
那年我二十,蓝蝶十七岁。恰是最好的韶华,芳华靓丽,让人移不开眼。
我坐在地上,嘴唇在微微颤抖,终究忍不住捂住脸,低声抽泣。
但是厥后我发明,能够被赏识,被看中的前提,起首是需求有本钱,不是靠我的天赋之名,并且黄金。
“明义,你是我的儿子,我作为乡城柳家的担当人,如何能够让你和你的父亲走一样的路。”母亲试图拉我起来,听起来很有些语重心长。
我叫柳明义,自幼就是村落最聪明的小孩,四书五经,汉文韬略,过目不忘。
我也是在当时候见到了蓝蝶。
厥后,我成为了乡城的先生,还是多次去往帝都,但愿寻觅一个让本身健忘畴昔的体例。
一开端母亲并没有甚么表示,厥后却让我将蓝蝶带归去照顾,说怕我一小我照顾不好她,而我在外餬口计也没法不时候刻照顾蓝蝶。
“啊!那不是我们乡城柳家的公子,阿谁少年天赋!”
我仿佛还是能看到蓝蝶站在院子里玩弄兰花,她一身蓝色长裙,在香梦河边婀娜多姿,微微回顾,那双盛了香梦河中星子的眼睛望进我内心。
直到厥后有一天,蓝蝶有身了,我欣喜不已,将这个动静奉告了母亲,那也是自从我与蓝蝶分开后第一次归去,如许的高兴事情,必必要跟最靠近的人分享,母亲是我独一的亲人,我天然要奉告她。
然后大呼着说我摸到了我们乡城的天赋。
但是我却没有想到,这竟然成了我断送蓝蝶的一柄利器,直接将她推入了灭亡深渊。
我初度见她,她一袭蓝色长裙,乌发如云,脸庞清秀,腰肢轻摆,回眸时那双眼睛透着清澈的光与芳华的活力。
“是吧,并且他在看蓝蝶哦。”
我看着她担忧的模样,粉嫩的嘴唇微微撅起,我低下头,悄悄吻住她的唇,少女苦涩的味道在我口中化开,如同甜美,让我一下子就沉浸了出来。
当时我只感觉我的脑筋都要炸了,蓝蝶怀有身孕,母亲却将她绑起来了。
我一把甩开她,目露狠光,恶狠狠的说道:“我不会走与父亲一样的老路,既然你这么看中你的面子,那今后你就同你的面子一起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