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户缓缓降下。
翻看着空中上的数具尸身,这些强盗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
洛南对劲地点了点头。
一阵枪声响起,上面强盗大惊失容,从速掏枪反击,但是不等他们反击已经被枪弹穿透身材,七横八竖地倒在了血泊中。
跟着两边的树木缓慢向后退去,车轮驶过,溅起一片泥浆飞溅。
上面不远处,站了十多名持枪强盗,正在镇静地说着甚么。
他这才认识到,洛南这小我他惹不起!即便有十条命也惹不起!
洛南垂垂眯起双眼。
想着,不由得又加快了速率。
洛南关掉车灯,敏捷捡起地上的步枪,往口袋里塞了几只弹夹,贴着墙壁,渐渐朝前面的厂房摸去。
枪口下,混乱地撒了一地的弹壳。
刀疤男脖子血流如注,脸上尽是惊骇的神采,脑袋朝中间一歪,命丧鬼域。
俄然有人脚下被绊了一笑,仓猝用手电筒照去,禁不住出了一身盗汗,大呼道:
“糟了!门口的保镳被全灭了!”
洛南叼着一根烟,微眯着眼,脸上带着冷冷的笑容,一只手臂缓缓伸出窗外,毫不游移地扣下了扳机。
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即便差人第一时候出警,等他们敏捷赶到,他早就动员部下转移了。
一束手电筒灯光,俄然照向了面包车。
血鹰,绑架事件的始作俑者,正靠在墙壁一侧,身后跟着一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青年,跟哈巴狗似的谄笑连连,恰是虎伥王鹏。
带头的人不耐烦地喝道:
车门缓缓开着,驰名持枪强盗在一旁鉴戒。
血鹰之以是特地选这类处所,天然是为了绝对的安然。
现在,洛南已经溜进了厂房。
火线不远处,是一片苦楚的荒地,黑暗里有星星灯光。
洛南的表情也越来越焦心。
“喂,从速把车开出来!那小子快来了!”
“现在你给我带路,去那座烧毁的工厂。我一分钟都不能担搁,如果你敢耍甚么歪心机,甚么了局你懂的。”
洛南身形骤动,步枪背在身后,十指如铁钩,插进了墙壁当中,敏捷攀爬到堆栈顶上。
工厂门口一共有六人,手枪有六颗枪弹,意味着他必须弹无虚发,枪枪毙命。
刀疤男忍着痛,对付地说。
“行了,跟紧点,别让他发明,那小子可不是普通人!”
他收起手机,一只手拖着刀疤男,塞进刀疤男开来的面包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