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事无他,只是方城底子就没有本身的跳舞啊!
停止之初,参与比赛的固然偶有优良舞者,但大部分是专业爱好,程度遍及不高,是以舞王的称呼也是在无数小我身上换来换去。
“拖鞋小子,恶梦舞王!”
此言一出,烜哥眼里也暴露了一丝诧异,没有音乐,如何演出跳舞?
而场中的观众,见到这个男人,纷繁静了下来,本来闹腾的酒吧,此时除了音乐外,竟然堕入了一阵沉寂。
主持人见氛围已经炒到最飞腾,正筹办借势宣布时,一个肥胖的身影,走上了舞台。
听到娜娜的解释,罗胜内心也严峻起来,这个号称恶梦舞王的男人下台,在观众中的根本职位是无可撼动的,就算方城表示再好,也很难和传奇对抗啊,面前的局势,对方城绝对倒霉。
“你先跳吧,看了这么多场的bite,也想看看你的原创呢。”
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可不是方城的脾气!
虽说方城给人的感受是纯真,朴重,一副内心藏不住事的模样;但归结起来,他始终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孤傲扎根在贰内心,弥散不去,而这类被世人环抱视作核心的感受,或许是他一向所巴望的。
方城也是越跳越纵情,街舞,钢管,爵士,锐舞,各种舞种他都尝试了一下,一开端他只是为了娜娜帮他找到三联会故而争夺恶梦舞王,没想到跟着比赛的停止,他越来越镇静了,故而在前期主持人提示他不消每次应战都演出一番的时候,还是挑选了跳舞。
方城不做言语,倒是堕入了难堪的地步。
nightmare的比赛因为他传播开来,而烜哥,也成为世人公认的,恶梦舞王。
他那深不成测的舞技,夺目撩人的行动,可谓极致的完美,让每一个应战者都铩羽而归,乃至连获得过天下街舞比赛亚军的郝阳,都没能在他手上占得了便宜。
“nightmare被译成恶梦,恶梦舞王的比赛,一开端只是这间酒吧搞出的噱头,没甚么着名度。
直到烜哥的呈现。
莫非是那种默舞?
方城回了一句,回绝了筹办音乐的事情。
也因为他的干系,前来参赛的舞者越来越多,气力也越来越强,在大师都以为烜哥要守不住擂的时候,他发作了。
从那今后,他成为这个酒吧的舞团领队,在每一次比赛中,都以碾压普通的上风,轻松保卫着舞王的光荣。
“不需求。”
但现在要方城做原创,没有涓滴跳舞根柢的他,如何做得出来。
他守擂一年零三个月,何尝败绩,合法统统人以为他会一向光辉下去的时候。
那是一名青年男人,看起来二十六七岁,穿戴一件红色衬衫,套着一件皮夹克背心,很有股机车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