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的应当没错,大抵是那一带,不过一向没有人情愿去那。”
固然因为人数增加导致速率减慢,但是拜伦等人还是赶在入夜之前回到了帕拉汶,回到了阿谁之前待过的酒馆里。
赏金猎人的头也搭了一句话,随后用马鞭抽了步队里的几个俘虏,催促他们上路。
拜伦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的环境,但是也是干焦急。四周是平原,他们和劫匪都和轻易察看对方的行动。林子内里是人家的地盘不敢进,怕中了埋伏。但是如果到平原上来,人家也不傻,三两个劫匪还不会去正面挑衅五个都有武装的雇佣兵(拜伦这么定义本身)。
“我们的人手还是不敷,我得再找点帮手,你有甚么建议吗?”拜伦盯着贩子的眼睛问道。
赏金猎人接过银币,点了点头,放开一条路让拜伦畴昔,去鞠问那两个被绑停止的强盗。
“是赏金猎人!我在酒馆里见过他们。快,在他们把那些劫道的干掉之前抓个活口!”
拜伦思虑了一会,思虑着要不要硬着头皮把本身当钓饵,吸引那些劫匪。不过这可不轻易,如果本身人没跟上,劫匪又下狠手,搞不好会丢了命的。
“这里是100第纳尔,提早预付给你,这个代价能让很多退役的老兵拼上本身的性命。如果实在找不到兵士你也能够雇佣城里的自在民,他们都是哈劳斯国王的领民,战时呼应出征,家里都购置了兵器盔甲。不过要谨慎,如果他们死的莫名其妙,法官和税务官会把他的那一份算在你的头上。”
“看在那些我不熟谙的神灵的份上,大人,求您别这么做。血耳朵的老巢就在帕拉汶东面的一片丛林里,详细哪一带我也不清楚,但是他们在林子里搭建了帐篷和屋子。”
拜伦晃了晃手里的银币,而对方的态度也暖和了一些。
“敬豪放的帕拉汶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