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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欣喜是那双鞋子,对于叶都任来讲,脚上的东西多是草鞋,偶然乃至会是在脚上绑上一块木板,因为每天都要赶路,鞋子可说是有一只坏一只,有两只坏一双的,而那次的鞋但是软底的猪皮鞋,如果不是父亲在鞋子上面又加了一层松木底,对于叶都任来讲,那将是一双完美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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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银子,对他来讲,充足一年的花消了。
那一次,他和商队进山贩货,便碰到了绺子的劫夺,他们的目标明显是商队方才在外埠收买的货色,那些精美的铁制东西,锋锐的兵器和那些带着密密麻麻的图案的标致花布,叶都任总感觉靠着人手就能织出如许斑斓的东西是件很荒诞的事,但是明显,不管这事荒诞与否,那些花布和精铁制造的东西、兵器一样,在绺子的眼里,一样贵重。
野猪本能的发觉出了伤害,刚要回身逃窜,保护们的枪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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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面馒头,实在白面馒头并没有多希罕,题目是新出锅的馒头,赶路的时候吃的都的冷冷的硬硬的干粮,那种坚固的热气腾腾的馒头根基上吃不到的,不过这对叶都任来讲还不是太大的欣喜,毕竟在路上也是能吃到或烤或煮的肉食。
那一次但是在逃命啊!叶都任想,现在是在干甚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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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都任持续缓慢的反复着向前迈步的行动,一边持续回想上一次这么冒死赶路的景象。
叶都任又转头看了父亲一眼。父亲的目光好象垂垂亮了起来,又或者是因为太阳的光芒渗进了林间的原因。不过叶都任总感觉那是父亲的眼睛亮了起来,不是看上去亮,而是父亲的眼睛在发光。
椅子上。丁直璜抬头朝天的坐在那边,口鼻胸前尽是血污,他的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望着天花板,象是看到了甚么极其可骇的东西。
固然他们和官军一样,在凶悍善战的绺子面前铩羽而归,但那些洋枪的能力,却给糊口在这里的人们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可怖气象。
伴跟着一阵刺耳的枪响,叶都任看到几支洋枪的枪口喷出道道白烟,那头野猪的身上顿时血花飞溅,它挣扎着向前蹿了几下,便倒在了草丛中,不动了。
而看到林义哲呈现,丁直璜立即明白了阿谁浑身是血的番族女子是谁了,也明白她为甚么要向本身索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