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条漫漫的路途之上,浅显的脚步走得很急,心中却非常的愉悦。或许是他对和顺深厚的爱恋打动了上天,上天特别眷顾于他,竟然让他采到了环球罕见的百年雪莲。怀揣着来之不易的雪莲,浅显又踏上了通往吐蕃的路,他要到那边去寻觅使和扎眼睛复明的第二种药材――佐太,也就是藏族人所说的甘露精王。
得吉头一转,那巴掌便啪的一声打在了他的嘴上,他的嘴角便流出来一缕血来。得吉在藏语中的意义是安然幸运,但是这时,他既不平安,也不幸运。
握住他手的那人松开他的手,笑道:“既然打不改,你还打他做甚么?”
得吉倚靠在一处残破的土墙上,伸长了褴褛的裤子裹着的黑瘦黑瘦的两条小腿。他的脚上,没穿袜子,只套着着两只露着脏乎乎的脚指头和脚后跟的大草鞋。他身边放着的,天然是他的那只缺了三个口儿的瓷碗。那碗虽破,却很大,倒是能够多盛一些别人倒掉的冷饭。那根划了起码三十道伤痕的木棍并没有放在他的身边,而是和他一样倚靠在墙上。这起码使他多少有了一个伴儿,让他不至于过分孤傲。
洛桑和他的老婆卓玛正满面笑容地忙和着,俄然发明白乎乎的包子上多出了一只黑乎乎的小手来。洛桑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他一个箭步跳畴昔,一把抓住了那只小手,把一脸惊骇的得吉隔着包子笼提了过来。然后挥起手掌朝着得吉的脸上打了畴昔。
得吉搔了搔脏兮兮乱蓬蓬的头发,便慢吞吞地起家,拿了他的全数产业向前面走去。走了并不太远,他的鼻子便闻到一股羊肉包子的香气。他用力地嗅了嗅鼻子,便向着那香气收回的处所跑去。他的身子固然肥大薄弱,两条腿也并不长,可跑起来却挺快,仅仅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跑到了那香气的发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