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热水喷头扔到一旁,低头看着本身的肚脐下方10厘米处,那边竟然凸起了一个红包。她记得本身身上向来没有过如许的红包。
主动门缓缓翻开,迎着阳光,她看到广场上的猛犬军队分组来回奔驰,约莫是在练习。乃至另有几只巨型犬,背上装着机枪。
丁一收起笑,严厉道:“清蓝,我思疑,你被人改装过。”
“但是我哪儿被改装过呢?”程清蓝只感觉可骇,改装、改装?这个词用在人身上,真是可骇。
约莫因为程清蓝上辈子活动细胞就发财,到了这天早晨,她用手枪的摹拟射击服从,已几近枪枪可射中目标,令丁一刮目相看。不过,程清蓝没跟丁一提的是:不晓得是不是错觉,她竟感觉双眼目力比之前还要好上很多,几百米外的靶子她都能看得非常清楚。
“清蓝,我能够这么叫你吗?”他的声音很温和。
真是暴力的天下。她想,她也得向丁一讨把枪。她扫视一周,目光紧紧定住――
是吗,丁一,这就是你的寻求你的欲望么?程清蓝心中一软,他真是挺不幸的。生物系高材生,却被逼参军,更被当局抛弃,与一群植物为伍,流落亡者之地。但是,幸亏亡者之地有丁一,本身才气保存下来。
她信赖本身有些魅力。但是她始终感觉,丁一对她,只怕是欲望比喜好要多几分。毕竟他们才熟谙两天!
程清蓝咬着饼干,刚吃了一半,便感觉饱了,顿时明白这又是高科技产品,谨慎翼翼将剩下的一半放进裤兜中。
第二天,程清蓝一觉醒来,只感觉神清气爽。
程清蓝点点头:“没题目,我的拯救仇人。”
而两条小腿也被从脚踝金属环生出来的坚固皮套包裹住,左腿上绑着五把形状各别的手枪;右腿上则插了五种分歧的东西,有带倒钩的绳索,有锋利的短刀,有一个标着红十字的小方盒,另有几个她不熟谙的东西。
昨晚丁一不容她回绝,把房间和床都让给了她。她瞥见床边放有小块饼干和净水,明白是丁一的体贴。
早晨,星星和玉轮都不见踪迹,大地暗淡一片。丁一坐在屋前陈旧沙发上。
程清蓝手指方才触到那红点,一道淡淡的红光闪过,她浑身没出处一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