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中午,太阳发着炽热的光,反应在后视镜的街景都看的清清楚楚,有七八个身着便服的丁墨邨部下,疾步跟在车的摆布,手放在衣兜里,衣兜里摆着枪。有个邮差骑着退色油绿单车,突入了视野,又退出了镜子。左手边是拥堵在扬州包子店外的人群,争着买刚出炉的热腾腾的包子。右手边是个乞丐,兀自呆坐着,脏兮兮的看不清他的脸。冯沁雅说,时候如果凝固在此时此地多好,她握着身边丁墨邨很有些粗糙的手臂,这手斩杀过她最好的朋友茹倩,当初她们受命履行暗害一RB军官任务,失利后,她被捕了,就是这双手把她的头吊挂在了RB领事馆的门前。另有她曾经的下属顾正锋,被这双手里拿着滚烫的红烙铁活活烧死。她不敢设想,她对他有着太多的仇恨。
她恨丁墨邨,但是现在她却对他不依不舍,这个与她朝夕相伴的人,使她不能忘怀她心底的那份爱。她踌躇着,逡巡着,不知所措。
“挺标致的。”冯沁雅低头玩赏了一番,欢乐地说,但是她的眼神中透出一丝惊惧和不安。
一个高个伴计挑了最时新的绸缎摆放在她面前,是埋着金线的石榴红,另有滚着金箔的莺歌绿,她靠近前来,在身上比划了一下。低头的那一刻,她又看到了项间那根缀有猫眼绿的项链,是他送给她的,就在明天。
“冯密斯,请坐,今儿如何有雅兴到杂志社来。”每次他们都要假装是偶遇,这话是说给旁人听的。
“那你去好了。”丁墨邨只顾瞧动手腕的瑞士腕表,指针有些慢了,他拧紧了几下发条。
车停在了荣祥绸缎庄的门外,他的一众部下就候在劈面的屋檐下,三五个一团,抽着烟。
孙墨琛并不言语,他与胡诺琪是存亡之交,他端起一杯酒水,淋淋漓漓地洒在她的牌位之前,鞠了三个躬。
冯沁雅向他做了一个手势,指了指内侧有人藏着,丁墨邨当下会心,推托回车里取钱包,扭身就走,他吃紧走了十余步,走到了敞厅的中心,然后改作大踏步的急奔,三步两脚跨了出去。穿衣帘子前面和躲在柜台上面的枪手还没来得及反应,猎物就逃掉了。
沁雅起床拉开了窗帘,她探出头去瞅了一眼房顶上空回旋的鸽子,这是SH胡衕里顶热烈的一处景观,鸽子“咕咕”地叫着,一群一群,扑剌扑剌,从东飞到西,从南飞到北,沁雅戴着羡慕的神采观瞻着,赞叹着,她步入这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