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哈马小声地说:“这里如何能住人啊,臭死了。”
一个穿戴件烂褂子破洞短裤的青年从人群最后挤到最前面,他面色灰败,瘦得两颊深深凸起,颧骨高得像是某种锋利的兵器,能将人等闲地刺得头破血流。
蒙哈马捏住鼻子,大呼道:“我的天啊!”
塔卡莱斯说:“行,听你的。”
塔卡莱斯从没听过这么刺耳的话,在约克镇时女人们都倾慕他,长辈们都宠着他,小孩儿都喜好他,全镇都把他当作镇镇之宝了,连半句狠话都不舍得对他说,现在豺狗这么热诚他,他哪儿忍耐得了!蒙哈马和塔卡莱斯情同手足,自也听不得自家兄弟被人用言语欺侮,他当即吐了口痰,捋起袖子就要和对方干架!
塔卡莱斯说:“名字都叫穷户街了,你还等候着能有多好的前提啊。”
怯懦的莱安缩到蒙哈马的背后,期冀对方那宽广的肩膀能挡住他,别的几个二金币组的也没比他好多少,几人聚成一个团,都在瑟瑟颤栗。
菲尔西说:“我们不能和他们久斗,他们人多,我们人少,车轮战的话先吃不消的会是我们。”
塔卡莱斯和菲尔西的题目一处理,十人就进城南了。在城南,统统的街道统称穷户街,一条连着一条,纵横交叉。这里的街道和外边的有很大的差异,马里恩城的街面是平整而洁净的,即便你躺在街上睡觉,你的身上也不会感染上半点灰尘,可穷户街的街面,倒是凹凸不平坑坑洼洼的,在石头与石头的裂缝中满是淤积的烂泥,披收回古怪的味道,糊口渣滓也是到处可见,乃至另有冒着热气的粪便。
青年说:“我的外号是豺狗,你们能够这么称呼我。”
罗德和莱安腿一软,坐倒在地,几近是要吓哭了,哈克比他们好点儿,就跟他们蹲一块儿安抚他们。
塔卡莱斯用手背抹去额头的汗,与菲尔西相视一笑,他说:“你的体例真管用。”
一行人越往里走,穷户街上的人就越多,他们一个二个都穿得破褴褛烂,两眼无神,如同行尸走肉般踉跄地走着,或者是靠着破败的墙沿抽烟喝酒,颓废得像是来自异界的没有灵魂的生物。
路布话音刚落,豺狗从一间破屋子的房顶跳下,而在他的身后,另有五小我,他们都扛着奇形怪状的兵器,个个都披收回嗜血的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