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据了南门,高大山令庄有福领五十精兵杀下城门,翻开紧闭的城门,驱逐后续军队;张从领五十精兵恪守城楼。
干掉看络腮胡子后,他提枪寻觅下一个目标,但是,战役已经结束,乡勇横尸五十余具,余者皆散。
“肥肉”不再喊叫,只是惊骇地望着高大山,高大山完成了全部刺杀行动后,一拧铁枪,今后一拔,带出血肉恍惚的内脏,只听得惨叫一声,“肥肉”捂着腰部,倒在地上哇哇乱滚,城楼上的敌兵见状,丢下兵器四散而逃。
喜信再次来临到高迎祥的身上,就在步队即将开赴的时候,李自成领着一百多人来投高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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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山因为初涉疆场,一个乡勇,举着钩镰枪冲到他的马头前面,正要割马腿,他举起枪踌躇了起来,不晓得要不要往这个乡勇的身上扎去,正在他踌躇之时,一旁的庄有福大步上前,举起鬼头刀砍向乡勇的脑袋。
高大山接过甚盔,把瓜皮帽扔在地上,戴下水磨锁子护颈头盔,这类头盔有点沉,刚戴上还不太风俗,李自成帮他整了整歪了的头盔才分开。
在他靠近城楼之时,一枪扎向正在对他射箭的一个弓箭手,枪尖扎在了对方的左眼上,高大山顺势登上了城楼,另一个弓箭兵看到高大山,直接对着他拉开弓,他两手紧握长枪,用力横扫,两个弓箭手同时倒地,因为他没来得及拔出枪尖,这一扫,把第一个弓箭手的眸子也带了出来。
因为粮草完善和官军围追,三月二十五日,王嘉胤决定挥师东渡黄河,进入山西地界,以寻求更大生长。高迎祥被任命为前锋官,高大山的第八队成了前锋中的前锋队,向延水关进发。
步队行进在蜿蜒的巷子上,高大山骑的乌龙驹,与李自成所骑的纯白的西域马,并排走在步队的最前线。临战阶段,二人都很少说话。
高大山赶紧摆手:“不可不可!冲锋陷阵的事还是让给我,我攻不下你再上也不迟。”
李自成被打动了,他让人拿来一顶水磨锁子护颈头盔,送给高大山,道:“这顶头盔就送给你,你头上阿谁破玩意别再戴了。”
他借势往前冲,向一个身披绵甲的小头子模样的人杀去。这小我个子不高,长得矮壮白胖,高大山猛虎下山般地靠近这尊白瘦子,凌厉的枪锋,捅在这“肥肉”的腰间,盘龙枪穿透了甲胄,高大山再向前跨了一步,用力推压手中之枪,冰冷的枪锋,划开了白肉,顺着流出的热血,滑入的体内。
此时,高大山的背部中了一箭,因为他穿有防弹背心,这防弹衣也是石墨烯材质,超薄型,固然中箭,只是向前踉跄了两步,皮肤没有伤害,他身后跟上来的庄有福告结束放箭之人。
李自成道:“峻山弟,攻城的事就交给哥,你带步队给我压阵就行了。”
因为战事告急,第八队没有磨合期,高大山和李自成见过面以后,就算整编结束。
张从跑到高大山身边道:“二少爷,城墙不是很高,我们能够操纵云梯强攻,登上城楼。”
城门一开,李自成便率其部下杀入了城中。
鲜血飞溅,一小我头滚落于地。
他一蹬马镫,杀向下一个乡勇。
第八队有战役成员二百二十六名,除高大山外,个个都久经疆场,经历无数血战走过来的。张从和庄有福所带的人马,是高迎祥部下的精锐之师;李自成部下的百余人马,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英。
高大山固然是一名优良的当代甲士,身处冷兵器期间的他,纵有一身本领,也是豪杰无用武之地呀!更何况他从未经历过实战,面对即将到来的战役,心中多少有点严峻。
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三月初五,高迎祥的步队穿过了延绥东路副总兵曹文诏的防地,与义兵魁首王嘉胤的军队胜利会师。中旬,又有张献忠、罗汝才、李万庆等数支义兵与王嘉胤汇合,一时候,王嘉胤的义兵达到二万余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