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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山说这话还是有私心的,万一李自成在这里挂掉,此后的汗青走向他可就一点底都没有了。
李自成二十四岁,正值芳华韶华,个子比高大山高出一截,身材魁伟,两眼炯炯有神。
第八队有战役成员二百二十六名,除高大山外,个个都久经疆场,经历无数血战走过来的。张从和庄有福所带的人马,是高迎祥部下的精锐之师;李自成部下的百余人马,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英。
头上戴的瓜皮帽真是有点不伦不类,他感受有点像马戏团的小丑,或许是高迎祥没有像样的头盔送,就随便送了顶帽子。
高大山来到李自成身边:“自成哥,城上的设防不是很严,我决定采纳强攻,一举拿下城门。”
张从跑到高大山身边道:“二少爷,城墙不是很高,我们能够操纵云梯强攻,登上城楼。”
高大山一声令下,攻城战开端打响。第八队的将士们如同脱缰的野马,向着城门疾走。
他借势往前冲,向一个身披绵甲的小头子模样的人杀去。这小我个子不高,长得矮壮白胖,高大山猛虎下山般地靠近这尊白瘦子,凌厉的枪锋,捅在这“肥肉”的腰间,盘龙枪穿透了甲胄,高大山再向前跨了一步,用力推压手中之枪,冰冷的枪锋,划开了白肉,顺着流出的热血,滑入的体内。
这就是战役的残暴,你不杀人,必将被人杀。高大山一拧枪头,带出一坨带血的肉,被杀者倒地而亡。
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三月初五,高迎祥的步队穿过了延绥东路副总兵曹文诏的防地,与义兵魁首王嘉胤的军队胜利会师。中旬,又有张献忠、罗汝才、李万庆等数支义兵与王嘉胤汇合,一时候,王嘉胤的义兵达到二万余众。
“噗嗤!”
鲜血飞溅,一小我头滚落于地。
他所面对的这个乡勇,满脸络腮胡子,眼露凶光,手持双刀,方才干翻一名义兵兄弟。他面无惧色,以泰山压顶之势,拿枪当棍,狠狠地往乡勇的天灵盖砸去,乡勇欺高大山是个少年,恃本身力大,用双刀格挡,高大山脸孔固然幼年,颠末军校超强度练习的他,臂力也是过人,只听得“蹡踉!”,“噗!”两响,乡勇双刀落地,脑浆飞溅,倒地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