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手爪套子是宝蓝色的,五个指爪都用锋利非常的金刀片制成,厚厚的一层绒;传闻这活死尸怕火,我便一手拿动手枪,这倒是个不错的主张。我戴上这个后,他们几个都情不自禁地望过来,蓝墨看傻眼了,二山胖忍不住笑出来:“卧槽妈的,你们俩觉得上疆场的呀?还戴这个,对那东西不管用!”
“嘘——”蓝墨比了一个手势,又悄悄说:“都下来了。待会儿你们不要被这些东西碰到,实在不可,拿枪打它的头;记着,要中它的头部。”
他们几个可都是学过枪法的,我上了一次军训,压根儿不懂枪要在远间隔如何使得准儿,偶然候开枪也只是赌一把,并不掌控就能中的,但横是如许,就越得一试。
公然不错,见光绕道,活死尸怕的是光及火。它背着我反向走去,我站得有些踉跄,捡起手枪,对着它的后脑勺开畴昔。“砰”又一声,它转过甚来,才渐渐地倒下,成为一堆脏兮兮的白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