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尸身一个个地趴在这条大管道上,姿式奇特,就仿佛这管道是甚么出口似的。尸身都已经发霉了,带着一些棉絮,另有青色的菌落,光彩暗淡,但它们有一个通性,脚都挤进这条管道的底部了,每一具尸身都是如许。
“谨慎些,”我转畴昔对小月说道,“来,把手给我。”
我回过神来,愣愣地冲着那铜质大管道发楞。小月已经蹲在那儿研讨大半天了,我刚才凑畴昔,看看有没有甚么新发明。
我顿时就愣住了,这么大的管道,那要多少人的血呀?我的目光不由投向那些倒在管道上的尸身,打量了它们几秒钟,这才晓得,之以是它们的脚尖都顶着管道的底部,是因为底部装有抽血的仪器,而只要把脚凑出来,那管道便开端吸血,并且可想而知,这速率应是惊人的快,从脚部伸展至满身,最后连头部的血也都一同吸干。
看来,得另寻前程了。
他这体能可真是无敌了,我总觉得能跑个马拉松已经够了不得了,现在才晓得,他才是真的比马拉松还马拉松。我们鄙人边要生要死地挥汗如雨,他倒好,比暴风雨前的安好还要安好,泰山不倒,稳步进步,捷足先登。比不上,比不上啊。
蓝墨这腿脚够敏捷儿的,我这才和小月多唠唠几句,他便和我拉开了一段悠远的间隔。这家伙,也不嫌累。
“我说吧。”他暴露对劲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