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BOSS是合用至上主义,从小就没啥浪漫细胞。要不是颜值与战役力都爆表,今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题目。
明天,因为是一年一度的除夕,简禾早前就跟玄衣发起一起过个节。
巴特,像玄衣如许的人,是绝对不成能本身给本身制造缺点的。
要晓得,魔族人平生只换一次鳞。小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轻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满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平生。
如果一个不慎被击穿了头骨,那么,不管你是光环盖天还是立马服下十颗元丹,这便当都必定吐不出来了。
玄衣目光闪了闪,眼中有些动容,但很快粉饰住了,咧了咧小尖牙,道:“谁奉告你拔.出来没用?魔族人的额心鳞片是一味良药,送给心仪之人,也是有庇护她的一层意义。”
不过,事出俄然必有妖。简禾视野在中间一扫,瞧见了地上积了一滩亮晶晶的液体,稠浊着未消化的鱼肉和胃液:“你吃坏肚子了?”
体系:“叮!恭喜宿主胜利触发主线剧情【秦南吃心怪】!”
简禾给他裹紧了小袄子,浅笑道:“好,解缆了。”
“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 它不听话的时候, 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送走了几个小魔星,简禾排闼进屋。屋里没有点灯, 玄衣居高临下地坐在了高柜顶,斜睨着她, 两只圆滚滚的眸子反着光, 明显有些不满, 身上还滋滋地冒着黑雾。
“既然升上去是因为点着了火,那等火烧完了,终会有落下来的时候。”玄衣不屑道:“不实在际。”
没想到魔族人的示爱体例竟然是拔下额心的鳞片送给对方,这波操纵是真•用生命剖明啊。
趁这机遇,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悠悠道:“不是如许算的。我们寻求的不是成果,而是过程。说到底,‘放天灯’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来由,见面以后的事儿――跟谁一起写下欲望、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才是意义地点。”
简禾:“……”
“你养了它多久啦?”
简禾扶额。
人类仇视魔族,城中另有那么多仙门后辈来交常常,如果让他们发明有魔族人在信城中,搞不好会脱手对于玄衣,把他赶出去。为了制止费事,也因为养伤,这段时候,玄衣只要在夜深人静时才气无所顾忌地出门。
魔族人的嗅觉上佳,比狗鼻子还灵。归正简禾现在除了江水的腥气,别的甚么都嗅不到了:“甚么味道?”
――小彩蛋――
一滴盗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运。如果你们看过脚本, 必然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如果缺了鳞片的处所是额心,那就更费事了。起首这处所就在脸上,底子粉饰不了,只要不瞎都能看到。在战役的时候,这个马脚百分百会被敌手对准进犯。
“它看起来好凶哦。平时要喂甚么东西?肉吗?剩饭剩菜吗?”
冬夜,华灯初上。小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冷巷跑过,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小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江心的船中有人操琴,清越琴声不断如缕,随清冷的夜风飘远。
幸亏,简禾主动来搭话后,玄衣的表情较着有所好转,冒出的黑烟渐突变淡消逝。他终究动了尊蹄,轻巧地往下一跃,跳到了稍矮的桌面上,再谙练地顺着简禾手臂往上一爬,坐到了她怀里,两只前蹄放在了她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