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宜臻看着他疯了一样把研讨室统统的试剂都往嘴里倒,那副双眼血红神采癫狂的模样,让他的内心一阵阵发酸。在看到他一不谨慎将那管从丧尸□□中提取而出用来实验抗毒剂的液体倒入口中时,方宜臻终究明白了他为甚么会变成厥后那副模样。
“为甚么要丢下我,为甚么不体贴我,为甚么……不能爱我。”
“唔……”
那么暖和的身材,就在他的怀里,是他从好久前就一向迷恋不舍的,不管受过量大的委曲痛苦,只要感遭到一丝如许的暖和,他就甘之如饴。
扑哧。
统统人都信赖,这是大天然给人类的警告,让人类吞噬人类本身,异化为同类,持续服从本能,寻觅下一个猎物――这中简朴利落又血腥残暴的手腕,像极了大天然的手腕,不是么?人类就是如许,在不竭地残害同胞,解除异己中生长来的啊。
“固然它已经不会跳了,但是为甚么,我还是能感遭到它在发疼呢?”他入迷般低喃着:“为甚么明显心都已经死了,我还是会那么难受呢。”
“爸爸……爸爸……我好痛,爸爸……”
“哈……我,我如何了……?”
阿谁血洞穴以肉眼可见的速率愈合着,重生的血肉敏捷弥补了全部缝隙,一息之间,阿谁骇人的浮泛已经消逝了,规复成了最开端的状况,平坦光滑的胸膛上找不出一丝疤痕,如果不是江亭的手里还握着他本身的心脏,方宜臻几近快觉得方才是他做了一个可骇的恶梦。
正凡人类能有你如许的耐久力吗我去你妈的!!!
医学观点中,人类在脑灭亡后才气被必定地判定为“灭亡”,而丧尸,这类只靠着微小的脑电波保持根基的行动与本能的家伙,到底还算不算是生命呢?如许没故意跳,没有体温的东西,除了吞咽撕咬饮血啖肉的本能,究竟……还算得上是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