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来讲,萧远悠是个有本身原则的作者,详细就表现在他在作品的刚强上:“真的不想改……”
现在起家发言的是,《欺世大魔王》男配角:魔王,安迪·埃里克。
世人寂然。
当然,实际上萧远悠也不想改。我毕竟是缔造者,你说你不高兴想要改,我说我不高兴还外出取材呢……
一股巨力提着他的后领,就像提着一只鸡,卤莽地丢回沙发上,萧远悠没摔伤,但也天旋地转了一番。
此人但是《硝烟餐厅》的女配角蔷薇,凶暴而不失文雅,气势如同染血玫瑰,生人勿进。
他本人并不想改,任何一个作者都对本身的作品有着一种原则性的“固执”,所谓的“文人风骨”都是源于此处。
萧远悠语气诚心:“办不到就是办不到,打我杀我也没成心义,我只是个作者,书里呼风唤雨,书外啥也不是。如果我真的我所不能,那你又如何会有机遇用暴力来威胁我。大兄弟,你说是不是?”
安迪把东西拍在萧远悠面前的桌上,杯盘一跳:“写!写出《欺世大魔王》的新结局,顿时脱手。”
就目前的状况看来,现场除了作者,其别人都有配角光环,胜负难料。
“不对劲还能咋的?你是角色!我从没传闻过角色还能依本身的定见改结局的!”
“啊啊啊啊啊啊——痛啊啊啊啊啊啊!痛痛痛痛痛痛!”
他的发问被人拉着脖子抢行打断。
“我……”作者不想改,一点都不想改!
但谁都晓得,大师都是配角,逆流不惧、迎难而上,要说试路,在场每一小我都不是没有这魄力,不过——
萧远悠看着四周深思:我出道五年,第一本书叫《百门匠心》,只不过这本书的两个角色刚好都不在场。
“改结局?”萧远悠脑袋间歇性短路,角色出来让我改结局?等等,为甚么?不喜好结局吗……
萧远悠得空思虑,天呐!这世上竟然真的有这类让人想要自我了断的痛苦,这是我在行文顶用过的句式!痛不欲生。
大骑士并不否定他的话,只问了一声:“这个发起也不错,那么就请第一本书的角色出来吧?”
“我……”萧远悠晓得瞒不过他,干脆道:“就是不想改啊!劳心又吃力,并且讨不着好!”
众位男女配角齐声道:“没错,改结局。”
“改结局?”
“考虑?”
但是当即传来了在场配角的抗议:凭甚么?
作为角色,安迪自萧远悠的定位是没错的,你不能希冀一个角色有甚么实际意义上的憬悟,在角色的眼中,你这作者就是神,无所不能的缔造者,比七龙珠还阿拉丁,比QB还哆啦A梦。
这一通话顿时让在场不是以武力值为特性的配角们举手附和:“好吧,我们感觉必必要有挨次。”
“我不对劲这个结局。”
有没有听过《大刀停止曲》:大刀向,欠更作者头上砍去。
安迪眼中凶光毕露,一甩剑尖上的血渍,踏着萧远悠的胸膛,他现在一用力便能够把作者踩死:“我本来就不需求考虑你的原则,你懂也好不懂也罢,读者、连载、事情……实在都跟我没有干系,毕竟我是反派,是魔头,我只需求把本身的认识强加给别人就够了。改还是不改,不在于你,我也没有扣问你的定见。”
“他们不在场,”西装男道:“那应当让顺位第二本书的角色……”
铠甲的头盔里传出声音:“我的目标很简朴,方才你听到了,是变动结局——”
然后题目来了:到底谁是谁的儿子。
“不改就是死!”
萧远悠一惊:卧槽,最后阿谁发起甚么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