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成名作,他照着达·芬奇的名作,画了一幅一模一样的蒙娜丽莎,然后用铅笔,在蒙娜丽莎的脸上,画上了几撇小胡子,并名之为《她的屁股热烘烘》。
我们总感觉,音乐要美。但是我们很少思虑一个题目,甚么是美?
而由此,十二均匀律开端被推行,在悠远的欧洲,各处着花,从莫扎特到海顿,自贝多芬到舒伯特,肖邦李斯特……一向到明天,几近统统的乐器,都采取了十二均匀律!但是大部分人眼中,十二均匀律来自西方,那是西方的律制!来自阿谁叫巴赫的“音乐之父”,音乐家眼中称之为“神”的男人。
我们明天必然很奇特,调和也是错?好听也是罪?中国人向来崇尚调和,如地球人向来喜好都雅。
甚么是美,这又是一个大题目。
以是,我常说,如果你要去对一种艺术,如绘画、音乐、电影、文学,停止审美,你得起首牢记,无目标性,就是你不能起首期盼本身从中获得“美”、获得一种体验、获得一种感受,如许,你才气够停止“审美”;其次,就是有些“反网文”的东西了,说网文最首要的东西便是“代入感”,可遵循康德的实际,代入感在审美中是要不得的,因为审美是“超功利”且“无目标”的,审美必必要以一种旁观者的姿势,去做主观的判定(康德对此有一个非常绕口令的描述,“没有详细目标的目标”“无目标的合目标情势”),也就是说,审美是一种客观的主观。
后者,偶尔音乐最着名也最杰出的代表,便是美国音乐家约翰·凯奇。他的成名之作,便是《四分三十三秒》:钢琴家走下台,向观众鞠躬,然后,静坐四分三十三秒。
我们翻开初中、小门生的讲义,大明朝的徐霞客、李时珍、徐光启之类是映入视线,可曾见过朱载堉的名字?这个影响了全天下音乐三百多年的人,竟然不见于书,名不见经传,闻名英国粹者李约瑟博士对此叹道:“这真是不成思议的讽刺。”
我们真的能够对“美”、“调和”、“好听”做出所谓“客观判定”吗?康德说了,不可。那么,我们只能主观判定了,但是既然是主观的东西,主观的“美”,还是美吗?主观的“好听”,还是好听吗?
这个全新的律制,使得他越弹越喜好。1722年,他在对新律制的欣喜之下,当即为这类全新的乐律写了一部音乐曲集,名之为《十二均匀律钢琴曲集》。
这就要开端往外扯了。
而现在,兼并了音乐主园地的,恰是西方的“大小调式”,这就是西方的音乐体系的安身之本。讲到这一点,就必必要提律制。
因为很明显,音乐就是要美,这实在就是一种判定、也是一种目标。你听音乐,你但愿获得“美”的体验,这就是一种目标,如果你以“美”为目标去听音乐,那么你并没有在这个听音乐的过程中停止“审美”。这一点,影响了非常多的音乐家。
唱的次数多了,唱的人多了,颠末经历的总结,人们就会挑选出一些持续在一起比较好听的音,调式,或许就是如许出世的。或许?为甚么是或许?因为,没人晓得他到底是如何出世的,详细过程已经没法考据。毕竟,音乐的呈现,远远早于笔墨。
人们向来以为,这是理所该当的,可有没有人穷究一句:为甚么?
起首,当代派的作曲家越来越表示出一个偏向:一人一派。也就是每个作曲家,都建立起了属于本身的音乐体系,不再利用传统的体系,也不利用别人缔造的体系,只不过他们缔造的体系完美程度分歧罢了。
但是,跟着时候的推移,一代代作曲家尽力地发掘着大小调体系的统统能够,逐步地,他们中的部分人,开端感遭到了不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