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闫朗觉得是他小妹找他,以是他出门时就随便的穿了一身。但作为公认的完美衣架,即便是最浅显的灰色衬衫搭笔挺西裤,也能衬出他精瘦苗条的身材,骨子里披收回说不出的慵懒与魅力。
如果此时闫朗晓得元家大蜜斯就是因为这一眼,就对他怀揣着深深的执念,他是有多悔怨让她瞧见。不是有一句很风行的话如许说:你喜好我哪点,我改了还不可吗?
但现在看着林筱筱的神情,她应当是非常喜好面前的这台“哈雷”的,并且看她上车的架式应当是相称熟谙的,特别是当她萧洒的载着洛梓钰一闪而过的时候,这让闫朗更必定了本身之前的猜想。
闫朗不是高傲、不解风情之人,固然他长年糊口在军队,但他好歹也是普通的男人。他对元家大蜜斯没有任何的轻视或不满,因为一开端他就没有来往的设法,以是就干脆不睬不睬,他感觉这也何尝不是一件能够让对方知难而退的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