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炼凡仙 > 第十四章 土胡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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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胡来的蒙圈,洪君拍了一下他的额头,他忘了,这个天下的人,那里听过金属,因而,洪君想了一下,换了一个说法,道:“就是你们族长兵器不异的东西!”

看到这大汉,洪君眼睛一亮,打了一个呼哨,表示他在这边。

以洪君现在的脚程,用尽尽力奔行近千里,也用了两天的时候,第三日,远远的洪君看到了一个部落。

莽荒古林很大,大到仿佛无边无边,黑山部落在莽荒古林的一侧,在莽荒古林的其他方向另有着其他的部落,这些部落都是和黑山部落一样,属于劣等部落。

又是一个时候后,一个身着灰色兽皮衣,面庞粗暴,身高足有两米三的大汉,走出了庞大的石门。

他在黑山部落中见到的金属兵器,也就只要族长山咕手中的铁棍,黑山部落中统统的部落兵士,都利用的是石矛或是骨矛,都是石质和骨质的,金属兵器没有。

一夜歇息后,洪君早夙起家,清算了一下,带着他措置好的血肉,分开了山洞,向着古林外走去。

感喟了一声,洪君起家开端清算他的猎物,扒皮去毛,将血肉分开,措置完后,洪君将外相收了起来。

听到洪君不是扣问他们族长的兵器,胡来松了口气,惊骇严峻的神采垂垂消逝,道:“如许啊,这个我倒是没重视过,不晓得有没有,如许,你等着我去看看!”

洪君不是没想过寻一头荒兽代步,只是荒兽仿佛灵智不高,难以顺服,至于妖兽,灵智固然比浅显荒兽要高,但却并分歧适做代步之用,他也想要找一匹天马,只是这天马可不是他想要就能有的,遵循洪君的猜想,这天马估计是被神所掌控,以是洪君的代步设法,一向落空。

做完统统后,洪君看着边上的石矛,做了一个决定,他需求一柄金属长枪,石质的兵器,已经满足不了的他的需求了。

分开古林,洪君打仗这些部落之人,是为了刺探动静,以是也就一向与他在各部落的刺探动静动静的人有联络,而联络的体例,就是那翠色的小鸟。

洪君一摆手,让胡来去看了,而他本身还是是靠墙坐下,无聊的取出血肉,一口一口的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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