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一颗大树俄然收回阵阵奇特的声音。
涓滴没有筹办的两人都愣住了,愣愣的看着对方。(未完待续)
少年从未想过,竟然会有这么香的食品。
“飞龙汤”汤汁鲜美,肉块滑嫩白净,咬在嘴里绵软当中还带着点咬劲儿,当嘴里的汤汁吞入肚中以后,口中咀嚼的那肉块还会二次开释出浓浓的肉汁,真是很独特、很令人难忘的口感。
之前抓到花尾榛鸡,少年可都是生吃的。此中最好吃的部分就是内脏,特别是新奇的肝脏嫩嫩的,还能弥补盐分。而花尾榛鸡的肉,对少年的吸引力就差了很多,固然咬起来细嫩多汁又饱嘴,可很多猎物吃起来都是这个口感的,等少年气力强大一些以后,底子就懒得吃这类带着浓厚腥味的肉类了。
不管是蓝鬓之王穆克拉的大香蕉,还是提伯斯怒的天国花蜜,又或座山雕的鸟蛋,都要比那些带着血腥味的肉类好吃很多,当然,获得难度也要高很多。
以花尾榛鸡为质料的,最着名的菜肴叫做“飞龙汤”。
然后最关头的部分来了。
这回,固然还没尝到锅里的“飞龙汤”,可光这味道光是闻着就让少年受不了。但少年光焦急也没用,孟芷一向都看着锅,让他一点动手的余地都没有。
现在,“飞龙汤”恰好缺葱花提味,孟芷就用野葱末来代替葱花,作为画龙点睛的调味料。
“咝……哈……”
俄然,她身后的树丛蓦地闲逛了起来。
莫非是我多心了?
……
间隔庇护所两百米摆布的空位上,一小堆篝火熊熊燃烧着,篝火吊颈着一只煮锅,锅里的水正咕嘟咕嘟的冒着泡。一个少女蹲在中间,正在给花尾榛鸡去内脏,并将摘下来的内脏放到一个小罐子里盖好。
锅子咕噜噜的冒着泡,嫩绿色的野葱末在水花中翻滚着,未几时,一股难以言喻的诱人香味,就开端满盈在这块空位的上空。
“咝……”
闲逛的树丛让孟芷提起了警戒,因为她想起了上一次那莫名其妙消逝的烤肉。或许,有甚么东西已经盯上了她也说不定……
孟芷很清楚在丛林里生火做饭的伤害,因为食品的香味会引来一些植物,以是她才要在间隔庇护所这么远的处所做饭。之前措置锦鸡的那次,孟芷没有碰到甚么伤害,但她没有放松警戒,随时随地都照顾着兵器。
近在天涯的身后,一名穿戴大号迷彩服的少年正贼头贼脑的向锅子伸动手,想要来个一锅端。
“哗啦……”
孟芷也研讨了做法,但可惜的是不管她如何找也没找到过“飞龙”,何况,花尾榛鸡底子没在市道上呈现过,只要一些有渠道的大饭店、旅店才气偶尔获得如许顶级的食材。所今厥后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这可如何办?
仿佛终究抽不归去了,一丝馋涎从树上落下,把树下的小草砸得弯下了腰。
“谁?”孟芷将措置一半的榛鸡扔进盆里,抽出枪,警戒的向身后望去。
过了一会,甚么事情都没有产生,篝火燃烧着,不时收回“噼啪”声,锅里的汤已再次沸腾了,“咕嘟嘟”的冒着泡,远处的知了还是在喊着热,轻风拂过树林,树叶“沙沙”作响。
实在是太香了。
摘好内脏以后,孟芷舀出热水烫了烫再摘鸟毛,很快的,四只榛鸡就都扒得白白净净了,恰好下锅煮。
这道名菜的做法就这么简朴,盐、水、葱花……整道菜全数都是靠优良的食材撑起来的名头。
少年已经好久好久都没吃过肉类了,直到之前偷了孟芷烤的锦鸡,这才俄然发明肉类竟然也会如此的鲜美,与生果、蜂蜜等等完整分歧范例的甘旨,直接俘虏了少年的味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