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手里的枪一晃,看着那女人消逝的方向说:“我本来是想等她走近看个清楚的,成果全被你小子搞砸了!妈的,没体例了,咱追畴昔瞧瞧吧。没准那女人有题目,要不是内心有鬼,就是我们要找的老乡之一!”
余合把鞋抢畴昔,他不成思议的看着我。
我盯着这只鞋瞧了几眼,赶紧叫住了余合,把鞋捡起来一看,我们两个同时皱起了眉头。
余合的话我此时充耳不闻,我脑筋里满是那女人逃窜时的身影。
余合说的那条小溪,在药泉山的西南角,传闻是药泉山最大的泉眼之一。
就当我握紧三棱军刺,想要看看那狼长甚么样的时候,我这才反应过来,本来余合说的底子就不是狼,而是另指他物!
一想到她方才跑路一瘸一拐的模样,我只感受后背有些发毛。
“班副,那是个女的,这药泉山劈面另有村庄?”
就在我内心有些悔怨,感觉不该跟着余合发疯的时候,俄然趴在地上的余合“咦”了一声。
看着阿谁女人逃窜的模样,我和余合都儍在了当场。
在这片血污的上面,另有很多狼藉的狼爪印,和几缕女人的长头发,有一些拖拽的陈迹,最夺目标,还是几片带血的蓝花碎布!
“喊甚么,那女人不对!”
因为这只鞋之以是看着眼熟,那是因为它和我背包里的那只女人脚上穿的鞋一模一样!
我跟着余合一起跑下药泉山,穿过一片荒草地,跳过两个土坑子,我们终究到了那条小溪前。
我才说了一句不对,余合就骂了一句当然不对。
我的老天爷呀,这少了一只脚的女人还能跑得缓慢,这如果两只脚都在,她得跑多快呀?
看着面前清澈的溪水,我心说药泉山是真美呀。见我发楞,余合用胳膊肘捅了我一下,奉告我跟紧他,我们两个要沿着溪水河边找狼的踪迹。
当时固然我把庞良章的条记看过很多遍,但我说白了还是一个大菜鸟,对于找狼我没重视,我就跟着余合在河边找,他每找过一到处所,我就回想庞良章条记里的话,我发明余合固然不懂甚么打猎的技能,但他有内蒙打狼的经历,倒是很多处所找的非常精确。
就这么闷头在扫帚草里穿行了好久后,余合俄然脚下一滑,随后就指着地上大呼:“狼,公然有狼!”
申明这两只鞋是同一个女人的,那如此说来,刚才从我们眼皮底下逃窜的女人,不就是我们觉得被狼吃掉的阿谁女人吗?
我们面前的这片扫帚地大的超乎想像,放眼之下除了稀稀拉拉在几棵树,几近到处都是一人高的扫帚草。
在这一片油绿之间,有个身穿蓝花褂子,头戴大红领巾的身影呈现在了我们的视野里。因为间隔太远我们看不太清,但就这幅打扮,不消我和余合细看,我们都能看出这是一个地隧道道的山里女人。
只见她刚才回身的行动快的出奇,她的身形也很奇特,跑起来一瘸一拐的,并且还猫着腰,如何看,如何感受那行动十别离扭!
我们一起找遍了溪水河边的湿地,找遍了河边灌木丛中的矮草,让我们两个绝望的是,我们此次寻觅还是一无所获,乃至于余合气的把帽子摔在了地上,瞪动手里的枪,自言自语的叨咕说:“妈的,这牲口哪去了,连个足迹子都没有,莫非它长了翅膀会飞不成?”
余合此时也没比我好到哪去,但他比我大几岁,倒是心智成熟。
只见小溪劈面的山坡是一片扫帚地,也就是长满了一人高的扫帚草,密密麻麻一片油绿。
我当时对那条小溪是没有印象的,因为我固然在大兴安岭从戎一年多了,但这是我第一次换哨来药泉山,还没机遇去那条小溪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