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姥爷绝望了,只得强即将我娘送到病院,筹办打胎,但是我娘却誓死不从,再加上病院警告说胎儿太大了,强迫打胎有生命伤害,最后也只好作罢。
厥后我晓得,她一个城里的蜜斯姐,叫林小婉,是放暑假来这里玩耍的,刚好从这里路过,然后发明了牛棚里血肉恍惚的我,顿时激起了她人道中最仁慈的怜悯之心。
厥后的一段时候,我就住在蜜斯姐的乡间别墅内里。
我被姥爷直接给扔到河里,想淹死我,但是,我却没有死!
这是我有生以来听到的最好听的声音。
可惜的是,有一天我娘去深山里春游,俄然间就奥秘的失落了,家里人策动成百上千人把那片大山都给翻了个遍,但是挖地三尺都没找出我娘的下落。
我从小就是一个无父无母的野孩子,传闻我娘是大户人家的令媛蜜斯,长得闭月羞花,美若天仙,是周遭百里的第一美人儿,年方十八,前来讲媒的早已经踏平了门槛。
从那一刻起,我俄然对血液不感兴趣了,我和浅显的小孩子一样,喜好吃生果零食,米饭鱼肉,因为营养充沛,那一段时候我的个头也都长高了很多,血红的眼睛,和透明煞白的皮肤,也规复了普通的色彩。
瞥见我跟蜜斯姐在一起玩的时候吧,村庄的那些小男孩都一脸的恋慕妒忌,看得出他们也很想跟林小婉一起玩,但是林小婉却底子看不起他们,只要那些土里土气的小孩一靠近,蜜斯姐总会很活力的大声呵叱,以是他们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我跟蜜斯姐一起高兴的玩,每当这时候,我就特别的高傲。
并且,我的皮肤不但是半透明的,还惨白惨白的,连皮肤内里的血管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那些熊孩子瞥见大人过来了,顿时一哄而散。
我这个别人眼中的吸血鬼,林小婉竟然一点也不怕我,也不讨厌我,她叫人砸开了牛棚的门,然后将铁链弄断了,将我抱起来到病院去医治。
蜜斯姐还教我读誊写字,我很聪明,甚么汉语拼音,英笔墨母,根基上一教就会,很快我不但能认字写字了,还会背诗,她当时教会我很多古诗,此中有一首我印象特别深切,“客岁本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那边去,桃花还是笑东风。”
在阿谁年代,大户人家最在乎的就是脸面和庄严,我娘就这么不清不白的怀上了“野种”回家,四里八乡的都传开了,说我娘是被山里的妖怪给捉去给糟蹋了,还说的绘声绘色,有眉有眼的,仿佛跟真的一样,的确把我姥爷家的脸面都给丢尽了。
能够我就是一个天生的灾星吧,我刚出世还没来得及喝一口奶水,我娘就因难堪产大出血归天了。
自从跟蜜斯姐住在一起以后,我就过生了天国般的好日子,她拿好吃的东西给我吃,还教我读书识字,让我感受她就是天国下凡的斑斓天使,专门来挽救我这个不幸之人的。
我记得当时我身上的鲜血把她标致的白裙子都染脏了,特别的刺目,但是她却毫不在乎,那一刻我就晓得她是一名心肠仁慈的蜜斯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