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戴锦衣的男人怒喝道:
燕朗见锦衣大汉那一手闪现的强大灵力,自知难以对抗;心想豪杰不吃面前亏,便问道:
“叨教洪侍卫要如何措置这狗奴?”
燕朗见来人都是怒马鲜衣、一副朱门望族的气度,本能的生出恶感。他冷冷的说道:
红衣女子却不睬会锦衣大汉,径直走到燕朗面前说:
“我们去水泡子饮水,趁便看看有没有猎物。”
草原下水泡子多是地下泉水涌出构成的,常有植物来水泡子喝水。
金斑豹这一口正咬在乌奇的护颈项圈上,它最锋利的两颗犬齿已经嵌入项圈。但这护颈项圈非常坚固,任凭它咬合力再强也没法再咬下去。
燕朗一看,说话的是一个红衣女子。作为女人来讲,她的脸部表面显得并不非常温和,透着一股不容冲犯的豪气。更加独特的是:她的坐骑是一匹长着鹿耳、火焰尾的红马,很像是传闻中的龙马。
锦衣大汉一愣想要说甚么,最后还是生生咽了归去。他气汹汹的把手一挥,十丈外的象脚犀就像弹丸一样飞了出去——灵力相称惊人。
“狗奴!敢伤我家猎兽,不想活了?!”
乌奇的趾刀用力一划,象脚犀的颈后顿时被划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儿,暴露一截脊椎。乌奇把趾刀快速插入骨缝刺断脊髓,象脚犀闷吼一声、像一座土山似的轰然倒地。
红衣女子说道:
“是那不长眼的牲口进犯我的牧羊兽,成果是自寻死路。”
“你是王族的人?!”
红衣女子不容置疑的说道:
燕朗听到“燕骑王族”几个字立即警悟起来,反问道:
乌奇很快绕到象脚犀身后,它并没有急于打击,而是细心察看、考虑如何进犯。
燕朗对乌奇说:
“我要带走这个少年。”
“跟你去那里?”
燕朗认得那是一头象脚犀。这类犀牛个头比浅显犀牛要大出一倍,身上的厚皮比老树皮还要坚固,并且脾气非常暴躁、极富进犯性。燕朗拍了拍乌奇,对它摇点头——表示不要胃口太大了。
锦衣大汉二话不说,挥手表示放箭。一个声音呵叱道:“停止!”
红衣女子摇点头:
从凌晨到日中一起奔行,把马累的直吐白沫。燕朗见不远处有一个水泡子,便停上马来稍作歇息。
“我是元极国的人。不过我能够向燕骑王族求个情,只要你肯乖乖跟着我走。”
凡是四足兽类的咽喉和肚腹是最软弱和轻易进犯到手的部位。不过这象脚犀重心较低,脖子又粗又短;要想进犯肚腹和咽喉反而是很难的。它的缺点反而在相对较亏弱背部。
本来当初白叟为了制止乌奇被凶兽咬断脖子,特地用合金锻造了一个非常坚毅的护颈项圈;平时埋没在鬃毛里,很难被发明。
乌奇见对方被骗,蓦地一甩头竟把金斑豹的两颗犬齿生生拔了下来。随即乌奇弹出趾刀,一下划开金斑豹的咽喉。一股鲜血激射出来,收回风吹小孔般的声音。
“玄武营。”
乌奇摆了摆尾巴、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然后悄悄向象脚犀身后绕了畴昔。燕朗并没有禁止。他自幼和乌奇长大,最清楚它的气力。它并不是浅显的牧羊兽,白叟生前把它练习的乃至比战兽还要短长。
金斑豹一动,燕朗就发明它比黑纹斑豹更加可骇。乌奇固然早有防备,还是被金斑豹闪电般的行动扑了下来。乌奇一落地,立即四爪上蹬。金斑豹进犯稍缓,乌奇当场一滚站起家来。
乌奇仿佛完整被惊骇节制,不但不躲闪反而把脖颈迎上去。金斑豹一口咬住乌奇的脖颈,高低颚用力一合——却没成心想中的热血喷到嘴里,反而咬到了一个非常坚固的东西。
乌奇想好战术,几步助跑、纵身一跃跳到宽广的犀背上。象脚犀一惊,摆解缆体想把乌奇甩下了。乌奇的三只爪子紧紧抓住犀背,用力伸开右前爪,从爪间厚厚的肉垫中弹出了一个锋利的单趾。这单趾比别的四趾要长出一截,像极一把薄刃小弯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