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凌义单独坐在一颗枝繁叶茂的大香樟树下,看着不远处班里的男生汗流浃背的在黉舍的操场上踢足球,脑中又闪现起了小时候的一幅画面,当时,他也曾是一小我见人爱的标致男孩儿,可现在,统统人都不肯意和他说话,把他当捣蛋物,看到了就远远地躲开,连班里的教员都决计肠躲避他。
郑凌义这才敢站起家,快速地跑回了女孩儿地点的那一片树荫上面。
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儿,从他的手中蛮横地夺下了皮球,用力地在他的肩膀上推了一把,将他推倒在地,回身号召着身后五六个普通大的孩子跑回了公园。
颀长的手指因为极少见到阳光而显得特别的白净,指尖那颠末经心修剪的指甲闪现出一个精彩的弧度,与手指完美连接,食指和小拇指微微上翘,中指和大拇指向前探出,离团子不到一厘米的间隔,仿佛正要拈起一朵花儿,多么娇美的一双手啊。
郑凌义一脸讨厌,道:“谁让你帮了,滚!”
“神经病!”郑凌义顺手将纸片扔在了草丛里,登上鞋,提着书包向着反方向走了。
“有一个男人,他老是呈现在我的梦里,但是,醒来却不记得他长甚么模样,但那种刻骨铭心的感受,却老是挥之不去。”郑凌义在说话时,眼神温和地像一个温婉的少女,这一刻,他身材里有另一个灵魂占了主导,那是一个女性的灵魂。
“滚蛋,娘娘腔,我们别和他玩,我们走!”
他转过脸,看着女孩,刚才温和的模样一扫而光,没好气地说道:“你谁啊,干吗害我!”
“都雅。”郑凌义痴痴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