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他直起家子,壮硕无匹的血肉深处,收回“噼噼啪啪”的骨骼爆响,脖子如生锈的机器般生硬扭动,看着四周的高楼大厦和远方市中间的星星点点,丑脸上透暴露茫然的神采。
楚歌:“……”
不,楚歌不敢肯定,那究竟是不是一个“人”。
楚歌想给他药钱,他却老是摆手,说不值几个钱,别算来算去怪费事的了。
楚歌艰巨吞了口唾沫,纠结要不要去社区派出所报警,或者归去把许军喊上。
明天,曹大爷还是那副打扮――光秃秃的脑袋上扣个半旧不新的遮阳帽,上面是“落日红观光团”几个字,上身一件千疮百孔的破背心,背心上印着“幸运老年篮球队”,下身一条肥大的格子裤衩,趿拉着一双快断掉的人字拖,手里抡着一根甘蔗是非的手电筒,挥动起来能当狼牙棒使,胖老头没罕用它抓小偷,斗暴徒。
并且,曹大爷对待事情经心尽责,年年都是社区优良事情者,楚歌记得很清楚,老妈抱病那几年,曹大爷代表社区来慰劳了好几次,体味他们的困难后,主动跑前跑后,帮他们申请医疗补助,又托老战友买了一些市道上很少见的殊效药,减缓痛苦,进步糊口质量,帮了老妈的大忙。
当时候老爷子刚参虎帐回到故乡,身上还带着兵马生涯的肃杀之气,真是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满头板寸银发,的确一头吊睛白额猛虎,不消瞪眼都能止小儿夜啼。
楚歌浑身冰冷,心跳如鼓,越来越悔怨,他贴着墙根,蹑手蹑脚,进退维谷。
幸运新村范围很大,但平常的半夜,小区深处也算不上“人迹罕至”,不时有巡夜的大爷会喊几声“门窗关好,自行车锁牢”,带给人虚幻的安然感。
楚歌心底,一片冰冷,就像是有人从他的尾龙骨往上,狠狠插出去一根冰锥。
“他是甚么……东西?真是、真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他,他仿佛游戏里的修仙者,这,是幻觉吧,必然是幻觉吧,是我沉迷游戏,产生的幻觉吧?”
“……”楚歌不晓得该用甚么脏话,才气描画本身现在的心机。
绿袍怪人和曹大爷,二者……画风相差极大,前者就是上古凶兽,后者就是上古熊猫,憨态可掬那种,
佩带在手上十九年的珠子,在如许一个妖魅的夜晚产生异变,恍恍忽惚,楚歌遭到莫名的吸引,从绿化带里捡了一根还算细弱的树枝,壮着胆量向“洞中人”落下的方向走去。
但越往前走,迷雾就越浓,不知何时,他完整看不清身后的楼房和灯光,像是走进了另一方天下。
脖子上套着一圈小小的骷髅头,背后吊挂着一柄鬼头大刀,刀身上环绕着纤细的煞气和血雾,活脱脱刚从游戏里钻出来的“修仙者”,还开了最强殊效,烁烁放光,一点儿锯齿都没有。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畴昔几年幸运新村有很多美意人帮过本身家,楚歌内心都有一本账,曹大爷必须排在前几位。
楚歌、许军这些幸运新村的坏小子们,见了曹大爷,就和老鼠见了猫一样。
转头看时,四周不知甚么时候涌起迷雾,近在天涯的住民楼都影影绰绰,像是海市蜃楼。
退休糊口太久了,曹大爷身上的铁血杀伐之气也垂垂消磨殆尽,像是吹了气的皮球一样胖起来,头发也渐渐掉光,变成一个腰围三尺三,体重两百二,慈眉善目,弥勒佛一样的居家胖老头。
社区的曹大爷。
他仿佛不太适应地球的环境,就像恐龙也不太能够适应明天的氛围一样,哈腰呕吐,吐出一滩茶青色的浓稠液体。
“别惊骇,这里是地球。”
曹大爷看清楚对方的青面獠牙的,终究将手电筒挪开一边,字正腔圆,沉稳道,“地球群众欢迎你,来了就是地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