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即便如许,要在半小时内,在三个方向上无声无息的击杀三个一流佣兵,这件事也是难比登天。
第一句话的意义,就是阿谁传说,佣兵踏上这片地盘,了局都会很惨。
比如面前的猎物,完整就是一头为疆场而生的怪兽。
目光偶然间落到了地上那摊血迹上,汉斯眉头俄然一皱,堕入了深思。
枪声再响。
他是如何做到的?
那是一幅舆图,汉斯之前用过,它本来在吉普车上。
这是个疯子,一个恶魔!我为甚么要来这里,赶上如许的仇敌?汉斯肠子都悔青了。
洞口上面,竟是一条坑道。阿谁男人,应当是操纵这个坑道,完成了对那三个佣兵的猎杀,然后悄悄呈现在了这里。
汉斯抛高兴中的邪念,再度开枪,又一次射中猎物的背部。
“这家伙伤得很重,走不远的!”他气愤地吼道,“分头找!把他给我找出来,干掉!”
遐想到本身的店主一向在这一带活动,并且恶名昭著,双手沾满了鲜血,汉斯认识到,他们大抵成为了一场蓄谋已久的复仇打算的捐躯品。
这个藐小的行动,让他的身材大部分被乱石挡住了,汉斯对准他头部的一枪也打偏了。
从北美到非洲,再到烽火连天的中东,他凭着高超的枪法尽情收割生命,享用猎杀的快感,早已忘了惊骇是甚么。踩着别人的尸身,他一步步走向佣兵生涯的顶峰,成为了业界最贵的偷袭手。殛毙让人变得疯魔,鲜血让人变得傲慢,在款项的差遣下,他终究踏入了传说中的佣兵禁土——这个对他来讲完整陌生的东方国度。
“我是俘虏......”汉斯瞪大了眼睛,不敢信赖。
畴昔两天里,阿谁如何杀都杀不死,一不留意就玩反杀的家伙,像死神一样如影随形,让他明白了很多同业都对这个国度望而却步——这里有一群强大的铁血兵士,他们不但有决死杀敌为国捐躯的勇气,还具有能与任何劲敌一战的本领和意志。
乱石堆中,有一滩夺目标血迹,目标却没了踪迹。
阿谁身影没有再动,看上去仿佛已经死透。
三枪,三条命。他对本身枪法的绝对自傲,在发明那人逃脱后变成了没法停止的肝火,促使他作出了分头行动的笨拙决定,就义了那三人的性命。
汉斯僵住了,搭在车门上的手像被焊住了一样。
汉斯心中也生出了退意。
两句话,汉斯都听懂了。
汉斯想不明白,也不肯再多想,回身一把拉开了车门。
“我投降!”恐怕对方听不懂,他用糟糕的中文吐出了三个字。
一声沉闷的枪响,突破了荒漠的安好。
地上只要这么一摊血,四周没有发明血痕,申明甚么?申明那人分开前,已措置完伤口。
“你是如何做到的?”汉斯颤声问道。
嶙峋的乱石堆中,一道身影踉跄着向前冲了几步,便倒在地上。
他下认识地高举双手,转过了身。
回到吉普车旁,他伸手从车里取了瓶水,靠着车门喝了起来。
吐尔兹,他的店主,对方应当是要他说出此人的下落。
一辆吉普车缓慢驰来,载着他朝着目标地点处而去。
即使心中惊骇生出退意,但汉斯晓得本身不能逃。面对如许的敌手,逃只会死得更快。
这个决定,或许会让他在很多年后想起来都脸红,但在当下,倒是包管他活下去最精确的做法。
四个死去的佣兵,一个被拧断了脖子,一个被匕首钉死在树上,一个掉进圈套送了命,最后一个则是在上千米的间隔上被一枪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