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你的天衣哥是护花使者,豪杰救美是他的任务地点。是吧薛天衣?”
馄饨馆大厅西北侧的角落里,摆放着一张方形小餐桌,两名少女和一个少年正围坐在那边用饭,餐桌上摆放着四样平淡适口的素菜,两名少女面前各有一瓶饮料、一碗馄饨,而少年的面前却有一碗馄饨。
这张餐桌上的三人,天然就是薛天衣、何小手、林雪忆了。
三人中阿谁看起来只要十4、五岁,穿戴红色雪纺裙的少女看到闻人若即后,神采微变,整小我竟拘束起来。
{感激各位书友的支撑,您的支撑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林雪忆低声又道。
“哦……”林雪忆听话的点点头,低头持续渐渐吃喝起来。
至于宁凌云,薛天衣和他打仗的固然未几,但那次银行掳掠案中他敢把本身置之死地、去调换人质的安然,让人油然生出佩服之心,感觉这是条真男人。
固然夏清歌戴了一副大大的墨镜,一张精美俏脸几近遮去了半边,但是对于有着过目不忘才气、善于易容术的薛天衣来讲,只要见过她一次,那么不管她粉饰的再好,都能被一眼辨认出来。
薛天衣熟谙夏清歌、宁小妃、宁凌云、闻人若即四人,但是和四人又全都不熟谙,既然对方没有看到本身这些人,那本身也就当没有看到他们就是。
上午的开学典礼结束后,薛天衣本想回家用饭,走出校门没多远却被何小手和林雪忆两女赶上,两女起首向薛天衣表示了庆祝,然后何小手就以薛天衣获得了“见义勇为好市民”证书和百万奖金为由,非要他宴客不成,还说薛天衣能把顺手获得的百万奖金捐募出去,必定家财万贯,穿成一副穷酸样,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不想露富。
薛天衣也不住点头道:“是啊,不睬她!我们用饭!唔……这馄饨真好吃!雪忆,你们两个多吃点,我身上带的钱固然不太多,但管你们饱还是没题目的!”
宁凌云摆布看了看,见大厅里固然热烈,但是人多眼杂,为避人耳目而戴着墨镜的夏清歌必然不会喜好,因而低声和三女简朴交换了几句,分歧决定坐到西侧的一个小包厢里。
走在三人最前面的那名女人穿的是一袭玄色紧身牛仔装,身材前凸后凹,非常劲爆,脸上上了盛饰,眼如烟熏,脸似抹粉,嘴唇猩红,显得性感妖艳,特别是双手十指长长的涂抹了黑油的指甲,让人过目难忘。
短发少女向一旁穿戴青衣布鞋的少年斜睨了一眼,固然神采冷酷,但目光里却透出几分笑意。
――――――――――――――――――――――――――――――――――
作为一家百年不倒、买卖一向保持红火的老店,这家馄饨馆的历任老板天然都是极有目光、极会做买卖的人,雇用的几名伴计在老板的亲身点拨下,也一个个目光夺目,八面小巧,看到宁凌云等人泊车后走进店里来,男的气度不凡,女的气质崇高,当即就有一人迎了上来,满脸堆笑的殷勤扣问他们一共有几小我、是坐大厅中还是坐包厢里。
坐在两名少女劈面的那少年闻言只是淡淡一笑,向着宁凌云四人那边再次扫了一眼,当他的目光从夏清歌那副墨镜上扫过期,脸上的神采有些古怪,然后低头持续扫荡本身面前的一大碗馄饨。
未几时小菜、饮料、啤酒、馄饨等等接踵奉上,固然简朴,但宁凌云这几个出身繁华的人却吃喝的津津有味,仿佛之前的山珍海味都不如这小小的一碗馄饨面。
当宁凌云四人走进馄饨馆时,被吸引的不但仅是其他主顾的目光,这张餐桌上的三人也都停下了手里的筷子,扭头看向他们,随即三人面面相觑,脸上神采变的丰富多彩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