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乱世摄政王 > 第四十三章 最后那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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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幽州境内矿山遍及,能工巧匠颇多,精美铠甲的制造源源不竭,将每一个北地马队武装到了牙齿,鲜卑人最善于的弓箭战术面对他们反而是华侈时候。这就是为甚么公孙雪敢带着五千名马队应战一万名鲜卑马队的启事。并且鉴于此次行动的目标,只要用阵地战将鲜卑人驱离聆仙山便可,并不需求停止围追毁灭。

他汇集父亲流散的旧部,东征西讨,所向披靡,在三年以内使得赫连部落权势生长到极盛,一举压过宇文、慕容、独孤、斛律和拓跋五大部落,成为鲜卑三十六大部落之首。

现在赫连岳骑着他的吃人巨马,好像一座蓄势待发的小山。而劈面的公孙雪身材纤瘦,虽戴着一副虚张阵容的面具,却仍然像是小鸟见了老鹰。

公孙雪仍然是冷酷如水,直言不讳道:“有位朋友想要上山去,但是你挡住了来路,以是我只好请你过来,好让他畴昔。”他实在是懒得扯谎。

到傍晚时,北地马队达到距鲜卑人五十里处。公孙雪命令不再进步,当场安营,并派出几个精干标兵,趁着夜色骑马到鲜卑营寨前,弯弓搭箭送出来一封战书,上写:“日出之时,我必来战。公孙雪。”

“不必再见。”

“畴昔数十战我们都未能分出胜负。如果此次能够,我倒有个设法。”赫连岳眸子一转。

赫连岳先开的口。只听他哈哈大笑道:“将军俄然拜访,不知所为何事?”

“对不起,你当个壮劳力还能够,一起过日子就算了。”公孙雪竟然也有诙谐的时候。

低垂很想去百丈崖前旁观公孙雪和赫连岳之间的出色大战,但他晓得时候贵重,一刻也迟误不得。公孙雪固然心态轻松,但只要率军队上了疆场,一刀一枪的血拼就是动真格的。低垂不再废话,略微清算了些东西,就和章怀东等人出了营帐,悄悄骑着马与雄师队分离,往聆仙山入口而来。

此时赫连岳已可俯视公孙雪。他大喝一声,一手持锤护在身前,一手举锤用力砸下。这一下的力度如同陨石撞击,目睹得公孙雪连人带马就要化为肉泥。

而汉人对于游牧马队最喜好用的就是弓箭了,因为后者的皮甲面对锋利的钢铁箭头实在是不堪一击。在疆场上,汉人弓箭手方阵几轮齐射下来,奔腾吼怒的游牧马队们顿时人仰马翻,丧失惨痛。是以聪明的酋长们都采取迂回偷袭战术,从侧翼进犯不擅近战的弓箭手。

赫连岳身长九尺,虎背熊腰,肌肉暴鼓,双手各持一柄三百斤重的精钢大战锤,就连胯下的坐骑也是罕见种类的战马,通体覆盖着北极熊一样的长毛,在身形和力量上比同类大出很多。更可骇的是,相传此马不吃草,只吃死尸,每天都会垂着鲜血淋漓的大嘴在死囚牢四周转来转去,只等赫连岳一声令下,便可大开贪吃之宴。除此以外,若无赫连岳的束缚,它还会在疆场上猖獗进犯其他战马,其残暴脾气和巨大抵型使得它有如百兽之王,常常还未开战就迫得对方战马委靡胆怯,输了气势。

“如果你真将我击败,当时我必然已是个死人,你想看本身脱手摘便是,何必问我?”

这时又一封信被箭送到,谈天持续。赫连岳问:“解缆了吗?”

“又是如许。”

低垂心中感慨:仅从这扯破江山的气势来看,幽州的北地马队被称为天下第一雄师是当之无愧的!五千人步队的阵容看起来都如此震惊,那么十五万北地马队一齐行动起来呢?难怪宁岱曾说幽州牧公孙雷有野心称帝,但是谁手里有支如许的军队不想和天子掰掰手腕?

“老端方,就我俩,其别人看着?”

目睹得赫连岳瞬息之间已达到面前,公孙雪竟然无动于衷,稳稳地在马背上坐着,手里随便提着长枪,毫无脱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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