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猎奇地看着白玉雕栏包抄当中的梅树,看模样起码有几十年的树龄,盘根错节,枝干乌黑如铁铸,枝桠旁逸斜出,密聚如林,枝条火红的花朵繁复热烈,吐出淡淡的暗香。
因而下一刻沈庭玉就瞥见她花瓣普通鲜润的嘴唇,小巧的下巴,倘若面皮白上几分,也称得上是清秀绝伦。
但是一瞥见他,就拖着扫帚溜归去,又让人感受太心虚了。进退两难间,至公子的眼风飘过来,似对她视若未见。
灵越笑着解释,“我不过是畴前常服侍一名老先生笔墨,他是个爱抉剔的,墨杂了不消,墨浮了不消。久而久之,竟生出巧了。”
到了书房,灵越如鱼得水。畴前她最爱做的事,便是粘着父亲,父女俩在书房一待一整天也是有的。父亲细细教她读书,品画,观赏古玩,哪一样都比待在内室中拈针绣花风趣。
灵越有些讶然,微微抬起了头。
沈庭玉的目光落在灵越身上。她本日穿戴姜黄色的新棉袄,初见时乱糟糟的头发也梳洗得干清干净,戴着同色的头巾,更显得皮肤黑黄。眉毛稠密颀长,低垂的眼睛睫毛更长,小刷子普通在眼睑上扫出一层淡淡的暗影。小巧的鼻梁非常挺直,因为低着头,看不清嘴巴。
雪光透亮,照着明窗,内里响起了几声鸡啼。她再也躺不住,穿衣起床。推开窗一看,不觉一愣。
灵越含笑,当真给她解释,“研墨需加净水,若水中混有杂质,则磨出来的墨就不纯了。至于加水,最早不宜过量,以免将墨浸软,或墨汁四溅,当以净水缓缓插手为好。”
——即便是粗布乱服,也难隐清华的气质,那里像一个沦落江湖的游勇?
灵越考虑着答复,“灵越流落江湖前,也曾上过书院,些须熟谙几个字,精通文墨。”
她扑通扑通乱跳的心俄然就安宁下来,神态还是是恭恭敬敬,“风俗了,不累。”
果儿睁大了眼睛,“你说的跟公子之前讲的一样呢。即便如此,但是还是不如你磨的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