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姨盛好米饭,热气腾腾的,递给程雪歌一碗。
“姐夫呢?可算把他盼来啦。这下我能够去北京啦!”
程雪歌换了拖鞋,走到折叠桌旁。
程雪歌走到门口,今后让了让,楼道狭小,刘姨挤到她前头,拿出钥匙开门。
“在,他传闻你们要返来,也挺欢畅的,一大早去早市买的生果,又便宜又好。”
“但你还是少吃点,当新娘子还是瘦溜点儿好。”
1。
翻开房门,饭菜的油烟味劈面而来,日光灯明晃晃的,将现在看来更显狭小的旧屋子照得一览无余。
她跟苑青颖住的处所,客堂就有这整间屋子大。
细心算算,程雪歌在苑青颖的屋子里已经住了八年。
以是阿谁家,现在她也回不去了。
程雪歌一手拎着箱子,一手拎着一袋礼品,怔怔站在楼下。
手里的分量顿时轻了,程雪歌回过甚去,对上刘姨的笑容。
程雪歌没说甚么,只是往楼道里走去。
这楼已经二十多年了,前两年物业集资重新刷了墙体,但在日新月异的都会里,仍然显得败落而陈腐。
“哎呦,雪歌返来啦?”
“姐夫呢?如何还不上来啊?我把拖鞋都给他筹办好了!”
刘姨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苑青颖是她的家人……但是现在不是了。
雪峰等不及,跑到阳台探头往外看。
她看到刘姨头发根部的白发,一转眼就这么多年了。
程雪歌走在前面,打断她。
“你们俩快结婚了吧?”
折叠桌已经支起来了,爸爸和雪峰围桌坐着,看向门口的程雪歌。
“我爸呢?在家吗?”
程雪歌站在一幢陈旧的住民楼前,日落时分,寒鸦掠过,整栋楼覆盖着一层灰色。
刘姨看起来挺高兴的,“我给青颖做他最爱吃的炖鱼,雪峰一向盼着他来呢……”
一向以来她所说的“回家”,就是回到这个屋子里。
雪峰对程雪歌没甚么感受,只是抻着脖子看向她身后。
“青颖呢?是不是泊车去了?他开的车贵,还是停远点好,免得被刮了。”
爸爸向来沉默,瞥见她,也只是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