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条记本能够说是恶魔岛的百科全书,各方面的内容都有所浏览,此中不乏一些隐蔽的内容,一旦泄漏给仇敌,只会威胁到我本身。
说实话,我非常讨厌马克,他敢拿枪指着我的脑袋,这的确是对我的欺侮,要不是有韩妍曦和曲诗涵在场,我非得宰了他不成。
说着,王朗将条记本递给琳达,琳达也和王朗一样,一页一页浏览起来,她是地隧道道的西欧人,要翻译这本条记本必定不难。
“如何会待不下去?”我有些迷惑,指着内里的草原,笑道,“这里不挺好的嘛?面朝草原,春暖花开,是个幽会的好处所。”
“兄弟诶,这么说你就错了,”王朗拍了拍我的肩膀,感喟一声道,“白日你是这么说,比及了早晨我看你如何说。”
可不料,我才刚向前走出一步,让我不成思议的一幕产生了,马克竟然从琳达手中夺过条记本,又直接将条记本扔到篝火中燃烧。
如许一小我工开凿的洞窟,要包容100人都不成题目,真不晓得是用来干吗的,如果光从大要上看的话,倒像是一个烧毁的产业基地。
“算不上甚么古玩,在一个山洞里找到的,”我随口回应了一句,并提示道,“你在上面找找,看有没有关于这座产业基地的记录。”
一口骨头喷在地上,我越看马克就越是不爽,我说了给他看吗?他还真死皮赖脸凑过来?很快,我忍无可忍,走畴昔要拿回条记本。
王朗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转头看着我说道:“兄弟,你刚才也去那扇门看了?实在也没甚么,就是一个汇集资本的基地吧。”
“嗯,去一个叫骸骨之城的处所。”我照实答复道。
除此以外,墙角有很多金属管道,但全都锈迹斑斑,顶部还悬吊着一个个大黄灯胆,只要有风灌进洞窟,这些灯胆就被吹得吱呀作响。
“现在跟你说了也没用,比及了早晨你自行体味吧。”王朗把话说到这里,便再也不往下说了,转而将烤熟的大怪鸟分给大师吃。
我对王朗还是挺有好感的,他性子风趣诙谐,为人也比较风雅,但他毕竟是个不幸人啊,被本身兄弟绿了,还一向被蒙在鼓里。
“甚么意义?白日和早晨有甚么分歧吗?”我挑了挑眉,目光转向坐在一旁的马克,莫非这里真有甚么东西,让他们日夜提心吊胆?
但是呢?刚翻了几页我就愁眉苦脸的,没体例,读书少啊,上面满是英文,也只能找个懂英文的人来翻译,因而,我看向了王朗。
我想,这处地点好久好久之前,能够糊口过很多人,也都是和我一样的外来人,至于这里为甚么会被抛弃,这就很难说了。
时候一分一秒地畴昔,一只大怪鸟被架在了火堆上烧烤,滋遛滋遛的声音外加那股浓烈的肉香,让我们几小我食欲大增。
“哦?如许?那你看看这个。”我将条记本递给王朗。
“呸……”
“骸骨之城?”王朗愣了一下,“听起来还挺高大上的,那边好玩吗?要不我们也跟你去吧?这鬼处所我们实在是待不下去了。”
低头细心看了看,铁门的中部有一个钥匙孔,我试着透过钥匙孔去看内里的环境,何如完整乌黑一片,这让我不得不放弃。
好吧,他不想往下说,那我也不便往下问,转而看向正在翻阅条记本的琳达,而这个时候我才发明,马克竟然也在和琳达一起看。
这扇铁门也已经锈迹斑斑,上面另有一个圆形的金属转轮,我抓住金属转轮用力转了几下,但底子转不动,看来早已经锈死了。
他用仇恨的目光看我们也就算了,那把戈壁之鹰更是从不离手,我们也懒得去鸟他,这类人要么心机有题目,要么神经有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