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本国的血族另有花样,被欧洲和北美的血族称为魁京族系,二者有共同之处,但也有诸多分歧。在全部东南亚,魁京的权势曾经非常可观,构造周到,遵守着严格的法则,不与世俗的凡人产生严峻的抵触,因此与卡玛利拉党派干系还算和谐。
好友先生仿佛有些活力,他秀眉微蹙,用挑衅的眼神看着我,嚷道:“你此人如何崇洋媚外?我们本国的血族固然数量少,但却让西方的血族又敬又怕。只不过他们风俗于避世隐居,是以名声小了点儿。”
我赞美的说:“此人举止自在旷达,不为常理所缚,大有晋人狂士之风也。”
更可疑的是,克莱蒙多传授是一名研讨当代说话的考古学家,并且是从伦敦返来的人,从时候上判定,他很有能够经历过当年的伦敦灾害。雪公子的血族猎人也曾经接办这桩拜托,却不幸失落,这让整件事更加风趣了。
注释:
我奇特的问:“我们莫非无需弄清此中启事吗?”
我喃喃说道:“听起来甚为玄乎,近似于某种科学,便如中医实际普通。难怪这魁京不为人知,只怕他们并不受待见。”
过了半天,我才想起来问:“这拜托鄙人能够接下来吗?”
我感觉呼吸困难,却并非因为肉痛,而是心生高兴,叹道:“那也有一百二十万入账了吧。好友先生,鄙人这便领命前去,只是不知另有甚么手续要办?是否要鄙人立军令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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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通缉令上的男人,他身材中等,面庞俊朗,风采翩翩,很有中年人特有的魅力。
我见到贰表情不好,也不敢多问,只是冷静的陪着他穿过花圃,走入了雪公子的豪宅。
魁京一样也害怕阳光,也一样非常长命,近乎长生。魁京的血族并不吸血,而是崇尚生命埋没的力量,照他们的实际,他们接收的乃是生物中的阴阳之气。他们并不固执于人的生命力,即便是鲜花和植物,他们也能靠此存活。”
好友先生面露浅笑,说:“他算是一名非常不错的人,乃至算是一名学问赅博的探险家。来到这儿的几天内,他就住在别墅四周的丛林中,过着露营者普通的糊口。”
我摸了摸脑袋,嘴里阿谀了几句,可内心却嘀咕个不断。一时之间,好友先生的神采有些愁闷,我之前瞧不出来,他竟然还是位爱国人士。
好友先生在我耳边打了个响指,将我的灵魂唤醒,他说:“另一名长发的血族,名叫莱尼・贝雷特,也是一名申明远播的大妖魔。他曾经是加拿大魁北克省的血族王子,刚格尔族的浪荡者,他生性崇尚自在,不喜好遭到拘束,也不喜好都会的糊口,据我体味到的景象,他之以是来到这儿,是为了回避王子的职务,并且随时能够再次逃之夭夭。”
魁京――魁京是本国的血族权势,,又被称为“鬼人”。崇尚以气养血之道,他们并非从人体的动脉中吸血,而是将手指导在人体穴道之上,将人体血液中的阴阳之气吸入本身材内,加以熔炼,成为本身的气劲。近年来,因为西方血族的入侵,魁京仿佛进入了天然灭亡的趋势,他们的信奉和构造,也垂垂销声匿迹了。。
我心中大呼冤枉,正想回嘴,但雪公子却笑着替我圆场,他说:“面具先生一贯如此文绉绉的,听风俗了,还感觉非常风趣。”
我俩一边说话,一边慢悠悠的走,我突发奇想,问:“本国吸血鬼的权势如此亏弱,那莫非自古以来,本土竟从无血族的容身之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