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这万丝丝施胭脂则太红,涂粉则太白,素颜则翩若惊鸿。”
居中的白袍少年道:“小生的名字何足挂齿,我是奉了家主的号令来送礼的。”
一条断臂像被秋风吹落的绿叶,落了下来。可它不是落叶,是活生生的右手,一只使剑的手。萧清秋却像没事人一样的,弯下腰,冷静的捡起右手。
这下连万雄天都懵了,他虽是富可敌国,可也没见过这么大的南海夜明珠。再说,他也不熟谙面前的三位少年。他怔了怔,打量着三位白袍少年,拱手道:“不知中间贵姓大名?”
万雄天从袋中摸索出一块令牌,巴掌大的令牌,披发着灭亡气味,背面是一个骷髅,正面是一只苍鹰,苍鹰追着猎兔,苍鹰背后有两把斧头交叉着。
那人道:“比武招亲差得远哪,站在墙上的少年剑客萧清秋和大侠胡一刀都是江湖上赫赫驰名的剑客,他们本日争的是天下第一剑客的隽誉,另有洛水城第一美人万雄天的掌上明珠万丝丝。”
一滴,两滴,三滴……
萧清秋道:“你不消安抚我,我如许做,只是为了能在江湖人面前抬开端。”
“……”
萧清秋阴惨惨道:“败了就是败了,鄙人学艺不精,自愧不如,但也不是出尔反尔,不取信誉的知名鼠辈,我的信誉我自会遵循。”
“可美人也喜好豪杰。”
萧清秋鹰普通的扑向胡一刀,凌厉的招式,窜改万千,胡一刀只要躲的份,连连向后退,此时已过了十四招,胡一刀接了十四招,退到无路可退的时候,胡一刀身子今后一仰,脚悄悄勾向萧清秋的脚,人从萧清秋的肋下滑了畴昔。萧清秋从瓦楞上滚了下来,双手死死的抓着最后的瓦楞,吃力一击,萧清秋重新回到了屋顶上。
俄然间来了三个穿白袍的少年,居中的少年奉上一份贺礼,是一袋南海夜明珠,一颗颗葡萄大的珍珠,明晃晃的亮着,来宾们倒吸一口气,悄悄称奇。他们向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一颗夜明珠,只要见过一颗就够了,更别说是一大袋的夜明珠。
万雄天道:“敢问家主是何人?”
本来喧闹的人群,刹时屏住气,瞪大眼睛瞧着屋顶上的两人,大气不出一声,连屁也不敢放了。
白袍少年指着珍珠袋子,道:“家主的令牌在此。”
只听一声炮响,火花在空中绽放。胜负在此一举。
血滴了下来。
朝歌和勾月漫无目标的街上瞎逛着,这是一条长长的街,从这条街向左转两个弯就是万宝楼。高高的大楼立在街上,想不被看到都很难。
雕梁画栋,巧夺天工。帐幔、布帘都是上好的料子,连婢女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极好的料子,上好的香料,珍珠做成的珠帘,楠木制作的桌凳,铺在大厅中心的是一块巨大的波斯地毯,光这些就足以赡养一个浅显人的几辈子了。更何况是那些埋没的珍宝。
中间立马有人接道:“是啊,是啊,人家万宝楼但是在找半子,气场天然大。”
目力所及之处,一个锦衣少年站在一座三层楼的屋顶上,屋顶另一端立着一名蓬头乱发、穿黑衣的大汉,这大汉一张方方的脸,浓眉大眼,双手及膝,握着一把龙纹剑。
如果朝歌和勾月出去看这面令牌,或许他们就不会走了,也不会产生今晚的悲剧。(未完待续。)
“自古豪杰难过美人关。”
大雾已散开,阳光透了下来。风声诡异的可骇,仿佛带着灭亡的气味。
七八个富丽的布蓬围着高楼成半圆形,每个布蓬下都坐着一名德高望重、申明显赫、出世世家的大人物。居中一名紫衣华服,头戴珍珠冠,脚踏云锦靴,腰系蟒带,摆布两位妖艳美人服侍着,席子上摆着美酒玉液,美酒好菜,夜光杯里倒满了酒,身材痴肥的他,一双保养的极好的手,看不出已是一名三十七岁的中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