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明末佣兵系统 > 第22章 十步杀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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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身死了,就算把小家伙放在这个小山包上也活不下去,因为李瞎子他们不成能放过,这个小山包上的,哪怕一只蝼蚁。

李瞎子部下的肥大男人一声冷哼:“稀松平常的枪法,别敢出来称霸王,此前不过是我等不想太早清算你们。

实在疆场上,当代兵器的主旋律,还是刺!

说时迟当时快,他们兄弟俩赶紧忙一矮身,散了开去。

“重弩不到最后不成轻用,放心,我战阵厮杀本领也学了很多,恰好用底下的这些乌合之众,考证下我的所学是否虚度了光阴。”

李敢想到后代人写的阿谁,当代军阵上剑只是是装潢品时,还感觉很有事理。

其实在当代,好铠甲的代价比好兵器要高很多,上了疆场,你能不能活着返来就要取决于你的铠甲是否挡得住别人的进犯。

最首要的是,他想尝尝本身方才获得的技术,阿青的剑。

因为李敢把这个重弩交给他利用,谁让他的箭法好呢!

放下背篓,用布便条把小家伙绑在本身身上,小家伙还觉得是跟她玩,笑得乐不成支。

刀是甚么样的人用的,普通都是炮灰,不消太重视存亡的那种,死完了还能够招的那种。

当然,抗日战役期间的鬼头大刀,其实在当代很少在疆场上用的。

用刀去劈砍,会霸气一些。

在来这里的路上,他也手痒地问李敢要了这纯钢重弩来玩,透过阿谁望山上装了阿谁小镜子,他感觉跟人比箭法的话,能够当世无敌。

他死了!

吴家两兄弟已经早他一步往那边冲去,一枪一个挑死了好几个大汉,一身技艺非常不凡。

小山包不大,如果对方硬要供上来,还真没有甚么东西能够抵挡的,最多只要一个让仇敌不得不仰攻的上风。

传闻人类最早的兵器是棍子,然后就是剑了。

李敢摸了摸背后的这个小脑袋,提起竹竿大踏步往外走,那边人声鼎沸,杀声震天。

“小家伙,陪我一起到这刀光剑影内里走一遭,若我们安然返来,我就重新给你取个名字,二丫这个名字太刺耳了!”

有人说,在军阵上,剑已经没有效处。

这是他对本身箭术的自傲,他坚信本身,20支箭必然能射死20小我,箭无虚发!

吴家两兄弟同时冷哼一声,齐齐一枪扎来,如同毒蛇探路。

以是在当代的疆场上,手持一把杀人剑的,凡是都是妙手。

以是他现在就算是把东西拿了出来,也要叮嘱老爷子不到最后关头不要动用。

当然陌刀除外!

他不信,弄死了带头的20小我以后,内里的那两三百乌合之众不会崩溃。

李敢手里持的不是杀人剑,而是一根竹竿,但剑在心中。

李敢点头:“实在山下,能够已经不是李瞎子在主导,杀了他贼兵一定会退。”

“我记得老爷子你曾说过,这是军国重器,如果让官府晓得,我等手中有这类东西,铁定讨不了好!

这个征象到了,明朝今后才得以窜改,因为明朝今后的兵士大多没有铠甲。

在弓箭长矛长枪剑和刀之间,刀的破甲才气是最差的。

以是当代的那些大将,他们的长兵器不是演义里的各种大刀,也不是各种奇形怪状的兵器,而是简简朴单一根长矛或者一个马槊。

李敢向来没有想过把小家伙交到别人手上,如果在本身身上不平安,那必然是本身死了。

李敢在来的路上,曾经听老爷子说过,官府对这类军国重器非常看重,一丝一毫,不准流落官方,如有擅自保藏与造反同罪。

实在刀这类东西在军阵上并没有后代人想的那么有效,如果只是靠劈砍的话。

吴老夫走了畴昔,他看的不是正在攻城的哀鸿,而是看向正在往山包上逼的那几百彪形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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