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明末佣兵系统 > 第22章 十步杀一人

我的书架

吴家两兄弟同时冷哼一声,齐齐一枪扎来,如同毒蛇探路。

有效处的是刀,另有枪,剑只是装潢品罢了。

以是他现在就算是把东西拿了出来,也要叮嘱老爷子不到最后关头不要动用。

以是这个重弩,能不消尽量不消,现在这事儿,先交给我,我的手腕不可了,你在用弩干死对方的头领也不晚!”

以是在当代的疆场上,手持一把杀人剑的,凡是都是妙手。

中国当代还是以直刀为主,以刺为主。

当然陌刀除外!

吴老夫走了畴昔,他看的不是正在攻城的哀鸿,而是看向正在往山包上逼的那几百彪形大汉。

在当代兵器的破甲才气,是很值得考虑的一个题目。

棍是兵器之祖,刀是兵中之霸,枪是兵中之王,而剑却兵中之君!

但是对方有几百人,而本身这方满打满算能打的,不过十几二十个,吴老夫有点忧心。

“小家伙,陪我一起到这刀光剑影内里走一遭,若我们安然返来,我就重新给你取个名字,二丫这个名字太刺耳了!”

长途兵器长兵器临时不去说,但是短兵器中的刀跟剑,实在剑比刀有效。

现在就让你们晓得甚么叫做绝望!”

传闻人类最早的兵器是棍子,然后就是剑了。

现在想想都是狗屁!

当然,有盾就会有矛。

他不信,弄死了带头的20小我以后,内里的那两三百乌合之众不会崩溃。

最首要的是,他想尝尝本身方才获得的技术,阿青的剑。

小山包不大,如果对方硬要供上来,还真没有甚么东西能够抵挡的,最多只要一个让仇敌不得不仰攻的上风。

“我记得老爷子你曾说过,这是军国重器,如果让官府晓得,我等手中有这类东西,铁定讨不了好!

他们身上的短兵器,也不是甚么弯刀,也不是甚么宝刀,而是一把剑。

以是当李敢将纯钢重弩放在他手上的时候,心就安宁下来了。

不过这点忧心在看到李敢拿出来的阿谁重弩后就化为乌有了。

放下背篓,用布便条把小家伙绑在本身身上,小家伙还觉得是跟她玩,笑得乐不成支。

如果本身死了,就算把小家伙放在这个小山包上也活不下去,因为李瞎子他们不成能放过,这个小山包上的,哪怕一只蝼蚁。

剑是直的,为破甲而生!

这个征象到了,明朝今后才得以窜改,因为明朝今后的兵士大多没有铠甲。

吴家两兄弟已经早他一步往那边冲去,一枪一个挑死了好几个大汉,一身技艺非常不凡。

因为李敢把这个重弩交给他利用,谁让他的箭法好呢!

这是他对本身箭术的自傲,他坚信本身,20支箭必然能射死20小我,箭无虚发!

有人说,在军阵上,剑已经没有效处。

李敢手里持的不是杀人剑,而是一根竹竿,但剑在心中。

实在刀这类东西在军阵上并没有后代人想的那么有效,如果只是靠劈砍的话。

不过,随后他们狂喜地发明,刚才,化为幻影的双刀慢了下来,垂垂有力。

当然,抗日战役期间的鬼头大刀,其实在当代很少在疆场上用的。

之前,李敢也是这么以为的,直到他获得了阿青对于剑的影象,他才晓得,此言差矣!

“敢哥儿,别去冒险,让老夫我一箭把李瞎子给弄死,贼兵天然会退去!”吴老夫想拉住李敢。

李敢摸了摸背后的这个小脑袋,提起竹竿大踏步往外走,那边人声鼎沸,杀声震天。

再加上呈现了哀鸿造反,这类时候,官府如果当真起来,怕又是一个造反大罪,往头上盖。

“有此军国利器,老夫方有胆量以一敌百!”吴老夫哈哈大笑。

推荐阅读: 萌妹修仙记     轮回在三千世界     侯门嫡女如珠似宝     抗战之血肉丛林     萌宝来袭:薄先生的倾城宠妻     末日之死亡骑士     邪恶总裁深入宠     梦幻西游我先游     快穿女配:反派BOSS皆男神     致我最亲爱的邵先生     丹帝神     撒旦索情:女人别想逃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