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贴队官、百户李班师带着几个仆人,快步走了过来。
旗号之下,他们大家骑马,加上老奴所谓‘八旗’的干系,各色旗号五颜六色,随风招展,的确就像是杂耍的马戏团普通。
金汁,名字倒也好听,但实际上,倒是各种大粪异化成的汁液,的确是奇臭非常。
前身的李元庆固然好勇斗狠,但因为是邻居,加上张三顺的姐姐张芸娘的干系,平时对张三顺照顾有加,很多时候,张三顺也能跟着李元庆吃口饱饭,算是李元庆在这个天下独一的小弟和朋友。
“感谢李头。”
明末是乱世,但同时,却也是中原汗青五千年来最首要的一个节点。
此时这类状况,沈阳城是绝对守不了的。
狗另有一身毛御寒呢。
顺子赶快扶住李元庆的身材,“元庆哥,你伤还没好利索,谨慎一点。我们先歇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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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李班师正都雅到了李元庆这个小行动,不由一笑,“李二愣子,伤好的如何样了?敢不敢杀鞑子?”
“他们这是要出城作战么?”
青灰色的城墙垛口边,一个身材矮瘦的少年,用力的将要流出来的鼻涕,抽回了鼻孔里,有些颤抖的看向了身边被称作‘元庆哥’的高大青年,不晓得是太冷,还是心中过分惊惧。
按说,此时李元庆还是伤兵,本不该该上城墙上来守城,但后金雄师的逼近,全部沈阳城,早已经是风声鹤唳。
李元庆刚要说些奉迎的话,这时,劈面的后金营处所向,却响起了惊天动地的马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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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底层出身,李元庆对此天然是深有体味,适应环境的才气,也是远超凡人。
这主如果这具身材的前任仆人,自幼便是孤儿,从小就好勇斗狠,天大地大,吃饱肚子最大,为了戋戋一块肉,追过鸡,撵过狗。跟人干架?那的确就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元庆哥,这,这金汁太臭了啊。我们去那边抬滚木吧。”
这也是李元庆重生这半个多月以来,最首要的收成。
十六七岁,李元庆就从鲁中山区的故乡里跑到特区,辛苦打拼了十几年,一起艰巨攀爬向上,奇迹正进入了兴旺的上升期,与那位华南师范大学的女博士的婚期,也正式被提上了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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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代的汗青已经证明,非论是辽东巡抚王化贞,还是经略袁应泰,对于此次后金的春季守势,都没有太好的应对战略。
李元庆虽是最底层的草根出身,文明程度有些上不了台面,但他那位娇媚可儿的未婚妻,倒是汗青系的高材生,爱屋及乌、耳濡目染之下,李元庆对明末的汗青,也多少有些体味。
“中午稀粥管够。等杀退了鞑子,大人说不定还会赏你们些肉汤喝。”李班师说着,对着城中方向拱了拱手,不晓得是哪位大人。
但谁知,陪几个客户一场宿醉以后,统统~,却换了模样。
顺子大名张三顺,是李元庆暮年的邻居,家里大哥、二哥饿死的饿死,病死的病死,此时,他家里只要他老娘和一个还没有出阁的姐姐,一向视李元庆为大哥。
但李元庆却并不敢小瞧他们半分,在这个期间,他们是全部东亚地区最强力、最残暴、也最具有战役力的强盗性武装个人。
但他说着,倒是快步朝着不远处的门路旁走去,“从速干活。老子去那边看一下。”
不过,有失必有得。
本来,李元庆也想过从速逃离这是非之地,只可惜,此身不过只是一个最底层的大头兵,之前,又在与人斗狠时受了重伤,想走也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