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明朝好女婿 > 第一百二十四章 好字好文,风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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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能看出字的吵嘴,比拟之下,你感觉他的字好,还是本少爷的好?”提及书法,苏木定睛看去,吴老举人的字还真是清秀,一笔一画,清爽洁净得让人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比拟起韶先生来讲,这个吴老举人以文采出众,更合适这一阶段的苏木。

不过,就苏木目前的环境来看,作为一个当代人,对八股文的格局他非常看重,又在韶先生那边读了那么长时候的书,自以为算是根基把握了这一体裁的规律。可白话文写作死活也过不了关,没体例,毕竟是一个当代人,在这方面天赋就比前人弱上很多。

苏木:“倒是怪事,见风见光又如何?”

不过,老先抱病得短长,也不好过分打搅,每日只送一篇文章畴昔好了。

看得出来,吴老举人是个很细心很会做人的。苏木作得好的处所,他也不吝笔墨大大嘉奖。至于不到之处,也说得很委宛,比如:此处语句不通,如果删去这一句是否更好些?

却见本身先前写的那篇文章已经被人细心地重物熨平,显得非常整齐。

并且,被点窜的处所实在太多,能够说只破题和承题没有题目。起股、中股、束股,到最后的大结,都被人涂涂画画,增删润色到脸孔全非。

只感觉这点窜后的笔墨一个个都如同活过来一样,有了本身的灵魂,而不是一篇古板的招考作文。

而文章当中也是圈圈点点,用了蝇头小楷点窜了很多处,并加上了考语。

苏木有想起一事:“按说,老举人肯为我改功课,就算是收我入了门墙,正该劈面就教,如何反要从吴蜜斯那边转一道手?”

“你啊,还真说中了。”苏木点点头,当初在保定的时候他以一手董其昌体闻名。实在,当年学书法的时候,却师从颜真卿,以重拙大为底,庄严严肃为气,小蝶说本身的字跟庙堂匾额一样,倒说到点子上去了。

心想:这算是我最差的文章了,吴老举人看了,也不晓得要将我鄙夷成甚么模样?

小蝶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是看吴老爷的字写得标致,心中喜好,看得热烈好不好?”

当然,他也不成能在小蝶面前说这些,只叹了一声:“吴老举人的文章真是不错,更可贵的时候他肯指导于我,小蝶,看模样,我要拜他为师了。不过,老举人一定肯收我这个门生,只让我每日将写完的功课送到吴蜜斯手头,再转畴昔。”

苏木嘴角带着一丝笑容,对老举人更加地猎奇起来:却不晓得这老举人生得多么模样,以他的才情和笔墨,且又生了一个国色天香的女儿。俗话说女儿肖父,想来老举人年青时也是个风骚萧洒的公子哥儿。只不过,如许一个怀春少女的梦中恋人,却被实际和科举轨制培植成如许,真让人唏嘘啊!

不过,老夫子的水准还真是不错,毕竟是中过举人的,就他点窜出来的文章来看,其水准同韶泰已经不相高低。

同小蝶说了半天话,比及睡觉之前,苏木又看了一便点窜后的文章,又叫了一声好,心中更加地佩服起来。

贰心中也是非常奇特。

不过,老举人病了这么长时候,精力不济,写起字来天然是谈不上甚么力度。何况,他的文章本就秀美,如许的笔墨配上如许的字才公道。

可苏木却看得出来,对方对本身的文章非常不对劲。

这类书法不是不好,只不过贫乏力道,埋头寻讨情势上的美感,少了一种感动听心的东西。

见苏木看着稿子,小蝶也将脑袋伸了过来,看得专注。

苏木的字是有神的,吴老举人则无形无骨,层次上就差了很多。

拿二人来比较,也分不出孰高孰低。

这个吴老举人却与之相反,就他点窜的字句来看,此中充满了一种说不清倒不明白的灵动,有种特别的笔墨之美。----这是典范的浪漫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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