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两。”这个数字让苏木抽了一口寒气,不得不承认胡顺的手笔实在是他。
本觉得这百户所应当不小,可到了地头,昂首看去,倒是一个不显眼的院子,门也小,位于一条偏僻不冷巷子里。内里也没甚么人,就有个半死不活的老卒过来欢迎苏木,说胡老爷出去了,不在这里。
此次,他没比及下午,一大早就出门,问了方向,直杀甜水胡同。
他无法地摆了摆头,也不去追,归正,他们住那里,本身是晓得的,到时候还畴昔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实在不可,就直接找到他地点的百户所就是了。
老举人和苏木有师生情分,也不好腹诽。
明清本是一体,比拟之下,经济还要掉队很多。就现在的明朝来看,一千二百两银子的薪水,也只要一省的巡抚才开得出来。
苏木更加地严峻起来,也没表情再去寻胡顺:“老子时候贵重,那里偶然候跟你泡?”
过不了半晌,小蝶返来了,听苏木提及这事,连连说是。又道,这胡家的就没一个好人,奸猾得紧,能不打交代最好,这钱是该还归去,谁奇怪他们的臭钱。且不说少爷顿时就要落第人,到时候有的是人巴巴儿的赶上门来送宅子送地。就我家少爷的本领,要想赢利还不简朴。
听车夫这么说,苏木放眼望去,却见满街的鲜衣怒马,来往的不是浑身绫罗的繁华之人,就是青衫方巾的儒士,繁华得令人发指。
还是分歧他打交道的好,此人实在信不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