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还冷傲逼人盛气凌人的女人,刹时,像是回到了畴昔无忧无虑的大学光阴。
“你!”
李娟是个差未几三十五六岁的女人,剪着短发,智商超高,精干肥胖,
女人脸上挂着笑意不到眼底的弧度,
“小荷?!!”
“找状师。”
她看着面前的女人,仿佛看着一场变成实际的恶梦,
女人的指甲是经心做过的,一看就是养尊处优,不消做任何家务活,只用卖力美美哒那种幸运的女人才会做的水晶指甲,
统统人都朝阿谁方向看去,郑素园的脸更是顷刻煞白!
“对,是我,嗯,歌儿。”
苏荷笑着,妖妖娆娆,
“沈蜜斯,”
她看着商景墨,指甲恨不得陷进肉里。仿佛此次结婚的人不是商景墨本人而是她一样,她比任何人都看重,也比任何人都严峻。
“之远景墨记得你,你尚且另有些筹马,”
苏荷是谁,她赫西最好的朋友,哪怕她现在身形窜改很大,戴着墨镜,只暴露眉毛和嘴唇以及尖尖的下巴,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我能不能留下来看他的婚礼?”
“你忘了……这三年在病床上,我是如何陪着你一每天熬到现在,废寝忘食地照顾你,你忘了我们这一千个日日夜夜相处的有多镇静了吗……”
“好好好,必须行!你早说你在,我第一排vip位子给你排好!!”
苏荷听着,她的字字句句。三年的病床,一千个日日夜夜的朝夕相处……
方才还冰冷的女人,这下嗓音一下子变成文娱圈那种标准甜甜的,很客气的声音,
垂涎陆歌美色已久,只不过,以往苏荷白眼都懒得给他一个。
“你刚才打了我们陆歌这只手,”李娟说着,一只手拿动手机等候接通,别的一只手拎起苏荷的手腕,摆在他们面前,
苏荷拿动手机嘲笑,但是声音还是和顺的,
“现在,景墨已经把你忘的一干二净了,”
是的,